【好书推荐】【真正得救的十一项圣经试题】第6项测试:你是否看到自己生命中的罪逐渐减少?

你是否看到自己生命中的罪逐渐减少?

另一圣洁情感的标记是罪的递减。《约翰一书》章 4-10 节清楚地讲明这第六项测试: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 在他并没有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 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犯罪的是属魔鬼,因  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凡从神生的,就不犯  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  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不断犯罪、积习难改,是未重生之人的特征。无论一个人如何标榜自己是基督徒,他(她)若持续犯罪,那也仅仅是声称,而不是事实。当你成为基督徒后,你生命中罪的样式  即被打破,新的样式油然生出。圣洁的情感取而代之。这是否意味着你的生命从此完全脱离  了罪呢?不是的,你未得救赎的肉体依然存在。然而,你愈是追求这些灵命发生出来的情感,你就会愈少去犯罪。

罪性的生命与得救的生命本是互不相容。这是因为经历救恩意味着被从某种东西里救 拔出来,而这个东西便是罪。假如一个人从罪里被救拔出来后仍然不断地犯罪,这会让人误 认为救恩无效。于是,约翰接下来描述了基督的作为,来证明这救恩所具有的巨大功效。

他先注意到有人犯罪,违背律法(约一 3:4),然后说,基督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

约一 3:5。若是说基督的作为在某人身上已经生效,而他(她却仍然不断地犯罪,就是在否认基督来到世上的目的——除掉世人的罪。继续不断犯罪的生命与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  就的不相符。假若一个得救之人不断犯罪,就意味着基督之死(尽管在永恒中具有某种效力) 在现实中是无用的。要弃绝这种想法!基督的死有效地达成了其目的,不仅拿走了罪的刑罚, 也除掉了信徒生命中罪的样式。

约翰又从信徒与基督生命连合的角度,继续探讨基督的工作: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约一 3:6)。这意思不是说,真正的基督徒绝对不犯罪。因为约翰在前文刚刚说过: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一 1:8)。3 章 6 节后面的两节经文解释说: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犯罪的是属魔鬼”约一 3:7-8《约翰一书》始终如一地警示我们脱离罪的掌控。

下面请允许我来做一点澄清。我常收到一些基督徒的来信,他们非常痛苦,怀疑自己  是否得到了救恩。原因是他们似乎无法摆脱某个有罪的、不智的习惯。他们最常提到的这类  习惯是抽烟、贪食和手淫。他们担心自己在这些事上的挣扎意味着自己被罪的样式捆绑了。 然而,约翰没有说一个人生活中某种罪的频繁出现就表明此人是失丧的。相反,他的意思很明确:一名真信徒不会违背律法(约一 3:4)。不法的希腊词(anomia)的字面意思是指过着似乎不存在律法的生活。一个拒绝神权柄的人,根本不在乎神如何看待他的生活习惯。 而这样的人显然不是基督徒。

一名基督徒与神之间的关系却截然不同。他(她)不再是罪的奴仆,而是将自己献上, 作了主的仆人(罗 6:1417-18)。一名真基督徒仍会犯罪,甚至会经常犯罪,但经常犯罪却与故意犯罪不同。《约翰一书》让我们看到,一名真信徒可能经常犯罪,却不会故意犯罪。

这是为何?是因为真信徒住在他里面(约一 3:6)。基督不仅藉着死除掉了我们的罪,他在我们里面的生命,也打破了罪的样式。我们不再像未得救时,在思想、言语、行为上作  永远的罪人。我们现在有了行善的选择。倘若我们觉察自己犯了罪,违背了想要行善的意愿, 那么,保罗在《罗马书》第 章的自述早已道出了我们的心声。我们可以在这样一个伟大的使徒那里找到共鸣。然而由于基督住在我们里面,我们的争战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减少。 我们会持续保持对罪的敏感,因为如我们所看到的,这正是约翰提供给我们测试得救信心的  考验之一,但是罪的样式在我们生命中将渐渐淡化。基督与我们联合,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新  生的样式——义的样式。

然而,罪的样式却是与魔鬼连合的表征:犯罪的是属魔鬼的,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约一 3:8。魔鬼是一个十足的罪者,此外什么也不是。任何与魔鬼连合之人也都是十足的罪人,此外什么也不是。基督降世,就是为要除  灭魔鬼的作为,救人脱离罪的捆锁。这就意味着,任何真正得救的人,不会继续待在得救之  前的光景里。一惯拥有罪的样式表明救恩从未临到。如果此人声称自己得救,就是亵渎基督, 其潜台词是:基督的死没有成就他被差来的使命——除灭魔鬼的作为,救人脱离罪恶。

况且,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为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约一 3:9-10)。信徒已经被圣灵重生。圣灵所栽植的种子具有一个全新的本性、一个全新的生命准则、一个 全新的性情。如同埋在地里的种子生出的是一种全然不同的生命,神的种子也在我们里面生出打破罪的样式的一种义的生命。而且不必担心,这种子不会死亡,因为神的话语告诉我们, 它是不会朽坏的(彼前 1:23)。信徒从神的圣灵而生,不可能持续犯罪。

论到如何分析我们生命中的罪,约翰提出了四种视角:基督藉着死所做成的工,他在 信徒里面生生不息的生命,他除灭魔鬼作为的得胜,以及圣灵作的重生之工。无论从哪种视 角看,习惯性犯罪的样式都被打破。这对你个人来说有何意义呢?若你觉察到自己生命中的 罪日趋减少,这便是你拥有圣洁性情的凭证了。如约翰所说,属神的儿女与属魔鬼的儿女之间的差别非常明显(约一 3:10)。你若行义,就说明你是属神的。如果不行,就不是。简单了。若你看见自己生命中有战胜罪的胜利,若你看见自己有义的动机、义的渴望、义的言 语、义的行为,尽管你尚未至臻完全,然而确已告别昨天,你便知道自己有永生,那就尽情 享受这永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