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作门徒的代价
在前一章里,我们已触及到主耶稣呼召人作门徒。这章我们将要更深入仔细来探讨。让我无可争辩地再说一次,主耶稣教训人要舍己来跟从祂,这就是救恩的邀请,而不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生活」,或是得救后信心的第二步。现代的教导是将作门徒和得救分别开来,这是在圣经中找不到的[1]。
[1] Zane C. Hodges,The Hungry Inherit (Portland: Mult-nomah, 1980),83-84。贺治在此书中写着说:「幸好一个人进入天国并不是取决于他是不是门徒。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很少人能进入了!」然而,主耶稣自己不是清楚地教导说进去的人「也少」吗?那岂不正是窄门和小路之警告的全部重点吗?「找着的人也少」(太七14)。
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就是门徒[2]。事实上,主的大使命就是要我们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二十八19~20)。这就是说,教会的使命和
传福音的目标就是使万民作门徒。门徒就是那些相信的人,那些受到信心激励而遵守主耶稣所有教训的人。门徒这个词在使徒行传中一直被当作信徒的同义词(徒六1~2、7,十一26,十四20、22,十五10)。区分这两个词的任何作法都是人为的。虽然介绍这区分概念的人是很诚恳和善意的,此举却催生了简单相信论的神学,也因此舍弃了主耶稣严厉的要求。
[2] 然而,同样明显的是,并非每一个门徒都必然是真基督徒(参:约六66)。在圣经中,门徒这个词有
时是概括性的用法,描述那些外表上跟随基督的人,如犹大。它绝不是限于某些较高层次的信徒。例如:在马太福音八章21~22节所讲的门徒就不是一个委身的门徒。
当耶稣呼召门徒时,祂谨慎地向他们说明跟从祂的代价。心怀二意、不愿委身的人就不会有响应。因此,祂赶走任何不愿付代价的人-例如那个富有少年官。祂警告所有想要作门徒的人要小心计算代价。「你们哪一个要盖一座楼,不先坐下算计花费,能盖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见的人都笑话他,说:『这个人开了工却不能完工』」(路十四28~30)。
关于这段经文,史托德有敏锐透彻的评语:
基督教的景象布满残骸,半完成的楼房,皆是那些盖到一半、却不能完成的人所遗留下来的废墟。因为仍有成千上万的人忽视基督的警告而冒然决定要跟随祂,却没有先停下来思考所要付出的代价。结果就是今日基督教圈的大丑闻,即所谓的「挂名的基督教」。在许多基督教文明散布的国家,大多数的人披上体面、但却是浅薄虚饰门面的基督教。他们多多少少参与一些的事奉;足够受到人们的尊敬,但却不够令自己觉得坐立不安。他们的宗教是一种很棒的软垫子,用来保护他们远离逃避人生的艰难不快,同时为了他们自己的方便,任意更改其宗教的地位和形态。难怪那些嘲讽者说教会充满着伪善,并且把宗教贬低为逃避主义[3]。
[3] 司徒德着,谢志伟译,《真理的寻索》(香港:证主,1975),101页=John R. W. Stott, Basic Christianity (London: Inter-Vrsity, 1958),108。
一个基督徒不只是一个买了「火险」的人,只是为了逃避地狱之火而「接受基督」。正如我们不断看到的,真信徒的信心是表现在他们的服从和顺服上。基督徒跟从基督。他们确实委身于基督,以祂为他们的主和救主。他们渴慕去取悦神。他们是谦卑柔和的学习者(在希腊文用mathetēs)。当他们失败时,他们寻求饶恕,并继续努力下去。那就是他们的精神和方向。
呼召来作基督的门徒,明白的要求正是那种完全的献身。这是一种全人委身,没有任何故意的保留,除此之外没有人可以来就近基督。那些认为只承认一长串的福音事实,以及继续过任何一种他们想过的生活的人,应该好好自我省察是否有真实的信心(林后十三5)。
在马太福音十章32~39节,主耶稣向祂的门徒挑战说:
凡
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
关于主耶稣对作门徒的说明,没有比这个更明确了。祂以最可能清楚的语言将作门徒的代价详细陈明。这
段话是特别对十二个门徒说的(太十5),但是这些作门徒的原则同样也适用于我们所有的人。24节说:「学生不能高过先生。」这里的「学生」是指任何门徒,接着所说的话,直到本章结束,皆适用于一般的门徒。
有人认为门徒是另一模拟较愿意献身的信徒,他们指出:十二个门徒-或至少其中的十一个-已经是相信基督的信徒,因此不需要教导他们以信心来跟从基督的意义。没错,大部份的门徒无疑地已是重生了,但那并不抵消掉这些话对他们的作用。事实上,这些人已被称为门徒(太十1)。但这不是邀请他们进入较高层次的关系,而是提醒他们,当他们相信时就已建立起来的作门徒的代价了。我们的主乃
是不断地教导他们信心和救恩的意义,且不停地提醒,当他们选择来跟从祂时所作的委身。
这些话同时也适用在你我身上。路加福音十四章25~35 节包括类似的话-甚至以更强烈的言语——是主耶稣不仅向十二个门徒,也向前来听祂讲道的群众说的。
马太福音十章2节称十二个门徒为「使徒」,这词表示「奉差遣的人」。他们已受完基本的训练,耶稣差遣他们出去传道。然而,在临别之前给他们的这个训示中,耶稣用门徒这个词,而不是使徒。祂的话适用于每一个门徒,就如同一块路标,用来给每一个可能来跟从耶稣的人指路。
在人的面前承认基督
马太福音十章32~33节的话,「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
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使我们想起马太福音七章21~23节那幅可怕的审判景象。那是表示说,在人面前承认是成为一个真基督徒的条件吗?不是。但那却是表示,一个真信徒的特性将会毫
无保留地承认相信基督。保罗写道:「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罗一16)。
真门徒的内心必委身要像耶稣基督。这表示作祂所作的,同时也愿意受到同样的待遇。这又表示愿意去面对充满敌意的世界而毫无所惧,也表示在人面前承认耶稣是主,并且相信祂必也在天父面前为我们说话。
「认」指确认、了解、同意。那是陈明一个人的认同、信心、信赖、和信任。一个人可以口里承认基督,如
罗马书十章9节所说的,同时也借着义行来承认祂,如提多书一章16节所言。我们要在「人面前」承认基督。这是强调告白信仰的公开性,其重要意义是不能抹煞的。我们在罗马书十章10节读到:「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如果心里真正相信,口里必愿承认。告白信仰不仅仅是人这方面的工作,乃是由神来促使和激励的,是紧接着相信之后的动作,且是不可分的。我再说一次,告白信仰是真信心的特征;而不是救恩的额外条件。
约翰一书四章15节说:「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甚么是真基督徒的记号?他们认耶稣为神的儿子。
那并不表示说,一个作门徒的总是会为主站立起来。彼得在主耶稣被出卖那夜否认祂三次。还有提摩太,他不但是保罗的一个最优秀的门徒,也是以弗所教会的牧者。这个具有非凡牧养恩赐而献身的年轻传
道人,正是一个模范门徒。但他也许经历灵性上暂时的损伤,又或许他是生性畏惧。保罗必须写信告诉他:「你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提后一8)。
一时的失败并不会使门徒的身份失效。我们全都曾不止一次失败,而没有在人前承认基督。但如果我们是真门徒,我们必不会总是故意、且别有心机地隐瞒我们的信心,不让人知道。甚至连亚利马太的约瑟,使徒约翰称他为「暗暗地作门徒」,都在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后大胆地去见巡抚彼拉多,要求把耶稣的身体领去(约十九38)。
基督
说:祂在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我们(太十32)。那是甚么意思呢?基督是在说,在审判日时,祂将会说:「这人是属我的。」祂将信实对待那些忠心对待祂的人。同样也陈明另一面事实,「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祂」(太十33)。这话主要不是对那些公开的反对者说的——那些恶意拒绝祂,完全漠视祂的,轻蔑祂的,顶撞祂的或亵渎祂名的人。这番话当然也适用在那些人身上,但我们的主是特别对假门徒说的,那些自称为基督徒而其实却不是的人。
当试验来到时,假门徒总是拒绝主,也许是借着他们的缄口无言、或他们的行为、或所说的话。事实
上,这里指的全都包含在内。这里所说的是一个人一辈子都过着拒绝基督的生活。他也许宣称是相信主的人,但他生活的种种迹象却处处在拒绝祂(参:多一16)。教会里充斥了这种人,戴着门徒的面具,而私底下却以卑劣的行为来拒绝祂。基督也必在天父面前拒绝他们(太十33)。
马太福音二十五章31~46节详细描述在审判的日子将发生的事。这段经文特别是在描写大灾难结束后分别绵羊和山羊及审判万国(32节)。但这个原则也适用于神对个人审判的情况。主在这里要把绵羊(那些承认祂的人)安置在祂的右边,而山羊(那些不承认祂的人)安置在祂的左边(33节),且将领绵羊进入所预备的国。这些就是承认祂的义人。我们如何知道的呢?祂说:「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
。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35~36节)。我们再一次看到,他们是过怎样的生活样式,就能显示出他们宣称认识基督的实际如何。那些没有过着和在基督里的信心相称的生活的,将被送往永刑(46节)。
设定优先次序
一个真门徒的第二个质量证明是爱基督甚于自己的家(太十34~37)。尤其是37节,是非常强烈的话:「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如
果你认为这话太强烈了,你去看在路加福音十四章26~27 节的平行经文:「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和合本》小字)。
要作一个门徒,难道就必须照字面去恨自己的家人吗?明显地,这不是叫我们去违反神已明白吩咐过的那种命令,如,「当孝敬父母」(出二十12),「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弗五25)。这段经文的重点在这句话「和自己的性命」(路十四26)。主耶稣要说的是:我们必须毫无疑问地忠于祂,甚至过于自己的家人-特别是过于自己。圣经教导我们要舍己(太十六24),看自己是死的(罗六11),要脱去行为上的旧人(弗四22)-以完全弃绝的心态来攻克己身(林前九27)。那就是我们对世上的财物、甚至对我们的家人所该有的同样心态。
为甚么用这么严厉的话语?基督为何要使用这么使人不悦的条件呢?因为祂不顾一切要驱走那些不愿委身的人,正如祂要吸引真信徒来到祂这里一样。祂不要那些心怀二意的人自己欺骗自己,以为自己能进入天国。除非将祂摆在首位,否则就是将祂摆错地方。
背起十字架来
那些不愿为基督舍命的人,就不配作祂的门徒(太十38)。他们也不能作祂的门徒(路十四27)。这些话无法和我们这一代流行的那种随意的归信调和。主耶稣不是要求人把祂额外附加在他们目前
的生活环境中。祂要门徒愿意为祂撇下一切。这是一种全然的舍己呼召-如果需要,甚至愿为祂的缘故舍命。
当马太福音十章38节说:「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那并不是指背负困难情况的「十字架」,如长期病痛,或者是喋喋不休的配偶。我曾听到过一个讲道将十字架属灵化,成为代表各种的事情,从难缠的岳母大人、漏水的屋顶、到三十年的旧车!但那不是对主耶稣第一世纪的听众所代表的意思。对他们而言,十字架不是指长期困难或烦人的重担。它甚至不会使人想到各各
他-主耶稣尚未被钉十字架,而他们也不了解祂将会被钉十字架。
当主耶稣说:「背起你的十字架」,他们想到的是残酷的折磨和死亡的刑具,也想到人能想象得出的最痛苦的死法。他们又想到可怜、被定罪的刑犯在路旁被挂在十字架上。无疑地,他们看过人被那样处死。
主耶稣的听众了解祂是在呼召他们为祂而死,也知道祂是在要求他们作最终极的牺牲,以祂为主,
全人都向祂降服。
主耶稣最后加上一句关于作门徒的意义,却又看似相互矛盾的话:「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太十39)。「得着生命的」是指那些要保全自己肉体生命的安全而在受压力下否认基督,或是那些要紧握住自己的生命而不愿背起十字架的人。因为他首先关心的就是保住他肉体的生命,他将失去永恒的灵魂。相反地,一个人愿为基督的缘故舍命,必会得到永生。
圣经并没有教导以殉道来得救。主耶稣并非在劝门徒去为祂找死。再一次地,祂是在指一种型态、方向。祂是在讲,真基督徒并不畏缩,甚至面临死亡时。另一种方式来说就是,当面临抉择要服事自己还是事奉主时,真门徒就是那个选择事奉主的人,甚至要付上个人极大的代价。
我再说一次,这个教导并不是绝对不准有任何一时的失败,就如彼得的情形。但是甚至彼得最后也证明他是一个真门徒,不是吗?时候到了,他也愿意为耶稣的缘故舍命。
路加福音九章23 节记载类似耶稣所讲的话:「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我们注意到这里多加一个词:「天天」。门徒的生命引来迫害,因此,必须过着天天舍己的生活。保罗写给哥林多人的信说:「弟兄们,我在我主基督耶稣里,指着你们所夸的口,极力地说,我是天天冒死」(林前十五31)。
天天舍己的观念和现代人认为相信耶稣只是一时冲动决志很不调和。一个真信徒乃是签定终生的。贴在车子保险杠的妙词写说「试试耶稣」,这种心态是和作门徒毫无关系的-信心不是一种实验,而是一种终生的委身。信心表示天天背起十字架,每天都完全献上一切给基督。也表示毫无保留,毫无怀疑
,毫无迟疑(路九59~61)。信心又表示没有任何故意隐藏、或阻碍祂的主权,或固执地不让祂掌管一切。信心要求我们痛苦地割断和世界的联机,封住逃避的门,以及除去任何在失败时就退缩的安全退路。真信徒知道他们要和基督一同往前行,直到生命的终结。既把手放在犁上了,他们就不回头看(路九62)。[4]
[4] 我们要注意:在同一节经文中,我们的主说:一个向后看的人,不配进神的国。
那就是所有要跟从基督耶稣的人所该作的。那才是真材实料的真门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