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推荐】《耶稣所传的福音》18真信心的本质

第四部:耶稣解释祂的福音 Jesus Explains His Gospel

18. 真信心的本质

照我本相,无善足称,
但因我主流血深恩,
又因我主召我亲近,
神的羔羊,我来,我来。
——艾略特(Charlotte Elliot)

这首由十九世纪的艾略特(Charlotte Elliot)所写的诗歌,可能是有史以来比任何一首诗歌更常用来作为福音邀请的背景音乐了。这诗歌所表达的思想乃是荣耀的圣经真理:罪人可照其本相来就近基督-单凭悔改信心的基础-而主耶稣基督必拯救他们。主自己奇妙的应许在约翰福音三章16节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后来祂又加上说:「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六37)。

今日被腐蚀的福音已给这个真理一种诡诈的扭曲。现代信息听起来好像和「照我本相」相似,但是意义上却有极大的相异。今天的罪人不只听到基督会照他们的本相接纳,同时也听到祂会让他们那样继续下去!很多人错误地相信:他可来到基督这里,接受赦罪和永生,然后,走开,继续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甚至选择「剔除掉神而依照老旧天性来过日子。」[1]

[1]Charles C. Ryrie, Balancing the Christian Life (Chicago: Moody Press,1969),35。

几年前,一个国际基督徒青年组织团体的领袖,请我预先观看他们制作的训练影片,影片的题目是福音布道。在影片中,他们教导青年工作者,不要告诉未得救的青年人必须顺服基督,把心交给祂,降服他们的生命,认罪悔改,顺服祂的主权,或跟随祂。影片说,告诉未得救的人说他们必须作这些事,会把福音的信息弄混了。它主张只告诉人有关耶稣受死的客观事实(而不提复活),且督促他们需要去相信。这影片最后作结论说,得救信心的总结就是,理解和接受福音的事实。

我有一次在一个圣经研究的聚会讲道,在那儿有一个著名的圣经教师提到有关救恩的信息。他暗示说,告诉未得救的人必须降服于基督,即等于在传讲以行为得救。他对得救的定义是,不管他们是否选择服从祂,都将毫无条件地获得因相信基督的事实而得的永生礼物。他的主要重点之一就是,救恩也许会、也许不会改变一个人的行为。能有行为改变当然很受欢迎,但是甚至假如没有任何生活方式的改变,那相信福音事实的人依旧能安息在天堂的稳妥中。

有很多人在这种情形之下来找基督,认为祂绝不会质问他们的罪,因此热烈地响应-但一点也没感到在神面前他们的罪恶严重,也没有意愿解脱罪的捆绑。他们被腐蚀了的福音蒙骗了。他们听到说只要有信心就能得救,但他们既不了解、也没拥有真正的信心。他们所依靠的信心不过是在头脑上默认一套事实。那救不了他们。

从死信心而来的永生?

并非所有的信心都有救赎的功效。雅各布书二章14~16节说,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并不能救人[2]。雅各布将表面的信心描述为不折不扣的伪善(雅二16),只有认知上的同意(19节),却没有任何确切的行为(17~18节)-和鬼魔的信没有不同(19节)。很清楚地,得救的信心不只是承认一套事实。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无用的(20节)。

[2]雅各布书二章14节的问题,是用希腊文的语助词mē 引入的,在文法上来说,是假定一个否定的答案:「那种信心能救他吗?当然不能!」参:詹正义编译,《活泉新约希腊文解经》,卷九(Monterey Park:活泉,1997),301页=A.T.Robertson,Word Pictures in the New Testament (Nashville: Broadman,1933), 6:34。

然而,一些近代的福音派却拒绝准许信心和行为有任何关连。既有此限制,他们被迫去接受几乎是任何信仰告白为真信心[3]。至少有一位作者明确地说,死的信心能救人[4]。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竟然有一种对雅各布书二章的解释相当盛行,这种观点教导说,死的信心事实上反而是得救的证据[5]。

[3]「使人得到的印象是〔在他们看来〕没有任何差别。」Johnny V.Miller,review of The Gospel Under Siege, Trinity Journal 4 (Spring 1983),93-94。
[4] A. Ray Standford, Handbook of Personal Evangelism (Holly-wood, Fla.: Florida Bible College,n.d.),102-3。
[5] Zane C.Hodges, The Gospel Under Siege (Dallas: Redención Viva,1981),19。

贺治假定:如果信心是死的,那就表示它一度曾是活的(20页)。他的理论是,在雅各布书二章14节所说的得救,表示暂时蒙拯救脱离罪的后果,而不是指永远的得救(23页)。

因此,他下结论说,雅各布是向那些得蒙救赎、却被已死的正统派困扰的人说的-用贺治的话来说,他们的信心已成为「稍微比教条的死尸好一点点」(33页)。虽然他们的信心衰退了,贺治相信他们的永生仍是稳固的。他说,他们死的信心这事实恰好证明它曾一度活过-因此,他们必定已经得救了。但这是一种歪曲的逻辑。「死的信心」并不必然表示曾一度是活的信心,就如以弗所书二章1节(「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并不表示个别的罪人曾一度在灵性中是活的。

其他一些人承认那只在学术上对真理的认识,这种信心是无效的,但却回避以要求个人生活的顺服或委身的条件来定义信心[6]。事实上,很普遍的观点相信,信心和委身天生就该分开[7]。对于信心的典型看法,已被贬低为在心中发生的瞬间过程,决志相信福音的事实——「只不过是对神的主动邀请有所回应而已。」[8]

[6]参 Livingston Blauvelt, Jr. "Does the Bible Teach Lordship Salvation?” Bibliotheca Sacra (January-March 1986),37-45。伯劳斐特这篇文章一开始就承认,头脑上的同意并不算是得救的信心:「很多人口里『说』他们有信心(雅二14),但没有真正的归信。光是口头同意或心里默认基督受死这个事实,却没有承认自己的罪,是不够的」(37页)。但他整篇文章中只用了四段讨论真信心的本质,辩称得救的信心和委身毫无关系,之后他写说:「根据新约圣经,相信一词的意思包括相信拿撒勒人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且祂为人的罪受死,后来由死里复活(约二十31;林前十五3~4)。信心就是信靠基督而得永生」(p.43)。我们很难看出:这种缺乏对基督有任何委身的信心,和「光是口头同意或心里默认」的信心有何差别。
[7]Ryrie,Balancing the Christian Life,170。雷立在此写道:「信心的信息加上生命的委身……不能算是福音。」
[8] Hodges, The Gospel Under Siege,21。虽然该书被称为「对信心和行为的研究」,贺治在整本书中给信心的定义却只有这段简短的说明:「信心,就如我们在圣经中论及得救的事最简单、直接的记载来看,只不过是对神主动开始之作为的响应。那就是得到生命之礼物的方法。」

我们在这儿看见了今日盛行之福音布道法的谬误所在。福音的要求对于相信的意义抱持完全不适当的解释。现代对信心的定义剔除了悔改,抹煞相信的道德意义,规避神在罪人心中的工作,而且认为不断地信服主是可有可无的。现代的简单相信论人绝非支持人不能靠行为得救这个真理,反而使信心本身成为完全是人的行为,是一种脆弱、短暂的特质,没有人知道可否维持下去[9]。

[9] 令人震惊的是,贺治竟然写说:「现代基督徒普遍认为一个真正基督徒的信心是不会失效的。但是这主张却无法从新约圣经获得证实」(同上,68页);他又说:「我们无法找到支持信心的坚忍是真得救的必然结果这种观点」(83页)。他这些话正和保罗在歌罗西书一章22~23节所说令人鼓舞的话相反:「如今祂借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都成了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只要你们在所信的道上恒心,根基稳固、坚定不移,不至被引动失去福音的盼望。」那不是在保证真实的信心必定会坚持到底吗?亦参:林前十五1~2;提后二12;来二1~3,三14,四14,六11~12,十二14;雅一2;约壹二19。

但是,说一个人在得救的剎那有信心,但却从来不需要再有那信心,并不是圣经对信心的看法。保罗在提摩太后书二章12节的话非常有力地论及了这一点:「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我们若不认祂,祂也必不认我们。」忍耐是那些将和基督一同在祂国度中作王之人的标记。我们清楚看到,忍耐是真信徒的特征,而不忠与变节则显出不信的恶心。那些不认基督的人,主也必不认他们。保罗接着说:「我们纵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为祂不能背乎自己」(13节)。因此,神的信实乃是那些忠心、坚忍信徒的祝福和安慰,但也是那些虚假信徒可怕的警告(参:约三17~18)。

圣经所描写的信心

我们已经看到,悔改乃是神所赐的,而不是人这方面的工作(徒十一18;提后二25)。同样地,信心也是从神而来的,是超自然的恩赐。以弗所书二章8~9节是我们都很熟悉的经文:「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甚么是保罗所说的「神所赐」?卫斯考特(Westcott)称之为「信心的拯救动力」。[10]然而,「这并不是出于自己」这个词组并没有明确的先行词。翻译为「这」的希腊文代名词是中性的,而「信心」一词是阴性的。「这」的先行词就似乎不可能是信心一词。问题是在这段话里没有明确的先行词。「这」也许指相信这个行动,所使用的先行词虽没写出来却是可以了解的。也有可能,保罗心中所想的整个过程——恩典,信心和救恩-都为神所赐的。这两种可能性的确都和前后经文相吻合:「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神〕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弗二5)。当我们的灵死时,只能无望地等到神介入来复苏我们。信心是祂赐给我们的恩典的一部份。

[10] B. F. Westcott, St. Paul’s Epistle to the Ephesians (Minne-apolis: Klock and Klock, n.d., reprint of 1906 volume),32。

圣经始终如一地教导我们:信心不是由人的意志变出来,乃是神至高无上主权的赐予。主耶稣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六44);祂又说:「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65节)。使徒行传三章16节说:「祂所赐的信心」。腓立比书一章29节说:「因为你们蒙恩,……得以信服基督。」彼得写给他的信徒同伴,称他们为「与我们同得一样宝贵信心的人」(彼后一1)。我们如何知道信心是神的恩赐?如果任凭我们自己,没有一个人会相信:「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罗三11)。「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九16)。神吸引罪人来归向基督,且赐他们能力去相信。若无神动工的信心,没有一个人会明白而去寻求救主。「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那正是当彼得断言他相信耶稣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时,耶稣对他所说的:「西门巴乔纳,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十六17)。信心是神自己给信徒的恩赐。

信心既是神的恩赐,就不是短暂或无力的。它乃是具有坚忍的质量,保证能坚持到底。哈巴谷书二章4节是大家都很熟悉的话,「惟义人因信得生」(参:罗一17;加三11;来十38),这并不是讲只是刹那间相信的行动,而是对神鲜活、恒久的信靠神。希伯来书三章14节强调真信心的永久性。它的持久正是其真实的证据:「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神所赐的信心永不会失踪。而且救恩的工作终究不会被阻碍。保罗在腓立比书一章6节写着说:「我相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亦参:林前一8;西一22-23)。

神满有恩慈地赐下的信心必会同时产生意志和能力,来遵行祂的旨意(参:腓二13,「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因此,信心和顺服是不可分的。伯克富(Berkhof)认为真信心包括三个因素:理智的因素(notitia),即「对真理的正面肯定」;情感的因素(assensus),乃包括「对真理深刻的确认〔和肯定)」;意志的因素(fiducia),涉及「个别信靠基督为救主和主,包括降服于……基督。」[11]现代流行的神学倾向于承认notitia,通常也包括assensus,但剔除了fiducia。然而,信心若缺乏顺服基督权柄的态度,就不是真信心。

[11]Louis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Grand Rapids:Eerd-mans, 1939),503-5。伯克富在这里似乎借用很多从史特朗的《系统神学》(Augustas Strong, Systematic Theology [Phila-delphia: Godson,1907],837-38)。史特朗和伯克富一样明确地定义信心的意志因素,fiducia。他说它包括「罪恶、叛逆的灵魂降服于基督的掌管。」因此,我们发现到「主权救恩」正位于信心定义的中心所在。

怀恩(W.E.Vine)论到「顺服」这个动词(peithō)说:
在语源学上,peithō和pisteuō(「相信」)是密切关连的;意义上的不同在于,前者表示的顺服是因后者而产生出来,参:希伯来书三18、19,在那里,以色列的不顺服被认为是不信的证明。……当一个人顺服神,就是他心里相信神的唯一可能证明……Peithō在新约圣经中乃表示内心信服和信心必然显明于外在的实际结果。[12]

[12] W. E. Vine, Vine’s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Old and New Testament Words (Old Tappan N.J.: Revell,1981),3:124。

因此,一个相信的人必定渴望要顺服主。因我们仍保有罪恶肉体的痕迹,没有人能完全地顺服神(参:林后七1;帖前三1),但是遵行神旨意的意愿必常在真信徒的心里(参:罗七18)[13]。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信心和顺服在整本圣经中才会如此紧密地连在一起。

[13] 罗马书七章是信徒和罪恶肉体挣扎的典型描写。我们注意到:当保罗承认自己的不顺服时,他说,在他里头燃烧着行善的心愿:「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15节);「立志行善由得我」(18节);「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22节);以及「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25节)。虽然使徒保罗自比为罪人中的罪魁(提前一15),那些沉迷于声色犬马生活的人将不会发现他和他们是臭味相投的。

信心的概念若没产生出意志的降服,将会腐败救恩的信息。保罗所讲的福音是要叫人顺服的(罗十16;帖后一8)。他如此描述信主的特征:「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罗六17)。在保罗传福音的事奉中,他所寻求的结果是「顺服……藉言语作为」(罗十五18)。而且他不断地谈到「因信而顺服」(一5,十六26,《和合本修订版》)。

很清楚地,合乎圣经观念的信心是不能与顺服分开的。「相信」在约翰福音三章36节被视为「顺服」的同义词:「信子的,有永生。不信从子的,必不得见永生」(《新译本》)。使徒行传六章7节告诉我们早期教会所了解的救恩:「门徒数目加增的甚多,……信从了这道。」顺服和信心既如此密切相关,希伯来书五章9节把它们当作同义词使用:「祂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希伯来书十一章是有关信心的伟大论述,将顺服当作信心的副产品:「亚伯拉罕因着信,……就遵命」(8节)-不仅亚伯拉罕如此。所有列在希伯来书十一章的信心英雄榜上的人,都藉顺服来显示他们的信心。

顺服是真信心必然的表现。保罗写信给提多时,提到这点:「污秽不信的人……说是认识神,行事却和祂相背」(多一15~16)[14]。对保罗而言,他们长久的不顺服证明他们是不信的。他们的行事悖逆神,远胜于口头上的承认祂。这正是不信的特征,不是信心,因为真信心一定产生义行。正如宗教改革家喜欢说的,我们单单因信称义,但称义的信心绝不能单独存在。司布真说:「虽然我们确定人不是因他们的行为而得救,然而我们同样肯定:没有人得救了却没有因之而有的行为。」[15]真信心惟有借着顺服表现出来。

[14]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贺治竟然坚称保罗写这些话给提多时,乃在描写真信徒(Hodges,Gospel Under Seige,96)。他写道:「保罗在提多书一章16节提的那些人,无疑和在13节所说的是同一批人:『所以你要严严地责备他们,使他们在真道上纯全无疵。』希腊文『纯全无疵』一词表示很健康。因此,他所提到的并不是那些根本不在『真道』上的人。相反地,他认为他们是在灵性上『有病的』,而且他们需要受到严严的责备,好使他们恢复健康。」这完全不顾一个事实:保罗说这些人乃是「污秽、不信,连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秽了」(15节),「是可憎恶的,是悖逆的,在各样善事上是可废弃的」(16节)。那绝不是描写神的儿女。
[15] Charles H. Spurgeon, The New Park Street Pulpit (Grand Rapids:Zondervan, 1962 reprint of 1858 volume),4:265。

对于第一世纪的基督徒来讲,信心和忠心大体上并不是很不一样的概念。事实上,中英文圣经都将同一个字译成这二个词[16]。

赖福特(Lightfoot)在他的《加拉太书注释》中论及「信心」时这样说:
希腊文 pistis 和英文“faith”(「信心」)介于这两种意思之间:充满信任,心思专注依靠某人;和值得被信任,能被依靠的心思。两者不仅在文法上相关连,分别是同一个字的主动和被动形式,在逻辑上也是同一个动作的主体和客体;而且两者之间具有非常密切的道德相似性。忠实、忠贞、坚定、信心、可靠、信任、相信-这些将被动与主动意义这两极的信心连接起来。由于这些加起来的理由,这两种意思有时会混在一起,惟有某些人才会随己意把它们分开来。……在这样的情形下,最好接受一个字或词语的自由表达范围、甚至其含糊性,而不要试图去严格划分……事实上,失去了文法上的精确性,却常常在神学上得着更多深刻的意义作为补偿。例如,以「忠心」而言,难道心的这种质量不也带有另一种质量,因此,那些充满信任的不也是值得信赖的;那些对神有信心的在执行他们的职务时不也是坚定不移的吗?[17]

[16]参:加拉太书五章22节,在那里,pistis是圣灵的果子,被翻译为「信实」。同一个字在以弗所书二章8节翻译为「信」:「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
[17] J. B. Lightfoot, The Epistle of St. Paul to the Galatian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n.d.),154-55。

所以相信的同样也是顺服的。「忠实、忠贞、坚定、信心、可靠、信任、〔以及〕相信」全都包含在相信这个概念里而不可分割。公义的生活是真信心必然的副产品(罗十10)。

当然,我们不是说信心将导致完全无罪的完美。所有真信徒都了解那个被鬼附身男孩的父亲之祈求:「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可九24)。那些相信的人必会渴望去顺服,虽然他们偶而会有不完美的时候。所谓「相信」神却没有产生渴慕顺服祂旨意的心,根本就不是信心。拒绝顺服的心态纯粹是不折不扣的不信。

 主耶稣所教导的信心

登山宝训(太五3~12)显示了真信心的特质,和我知道的其他圣经经文一样清楚[18]。这些特质——虚心、饥渴慕义、清心、等等-并不是无法作到的律法标准。这些都是相信之人的共同特征。八福的第一福无疑说明了主是指着谁说的:「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五3)。祂是在描述得赎的人,就是那些相信的人,那些有份于天国的人。在这里我们看到他们的信心。

[18] 关于我对登山宝训的详细批注,请阅 John MacArthur,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Matthew 1-7 (Chicago: Moody Press,1985),131-233。有关同一段经文的平易讨论,请阅John MacArthur, Kingdom Living Here and Now (Chicago: Moody Press,1980)。

它最基本的特质是谦卑-虚心,乃是看见自己灵性破产的破碎心态。真信徒看自己是罪人,他们知道自己完全不能赚得祂的喜悦。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们会哀恸(4节),忧伤必伴随真正的悔改。它会挤压信徒而产生温柔(5节)。他饥渴慕义(6节)。当主饱足了那种饥渴,祂使信徒成为怜恤人的(7节),清心的人(8节),以及使人和睦的人(9节)。信徒最后将为义受逼迫和辱骂(10节)。

那就是耶稣所描写的真信徒。祂所提到的每个特征-以谦卑开始,直到顺服的果实-都是真信心的结果。我们也要注意到:信服并不只在外表上,它是发自内心。那就是他们的义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的一个原因(20节)。主耶稣接着继续说明真正的义-因信而来的义(参:罗十6)-之特性乃是顺服,不只是顺服律法的字句,也是顺服律法的精神(太五21~48)。这种义不仅是不犯奸淫;它甚至连淫念都避免。它也戒绝恨人,将之视为如同杀人一般。

如果你认为神的标准高过你可能达到的,你已走在主耶稣在八福中所说的蒙福之路上了。它乃起始于察觉自己灵性完全贫乏的谦卑,知道我们必须虚心。而必然以顺服的义臻于极致。这些是超自然生命的特色。若无信心是不可能的,同时,一个有真信心的人也不可能完全缺乏天国之子的这些特点(太五3)。

当主耶稣要说明得救信心的特性时,祂叫过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门徒当中,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太十八3)。小孩子正是顺服谦卑的绝佳体现,[19]是得救信心教训的实例。

[19] 小孩子当然未必总是服从。但他们是处于别人的权威下,且当他们不服从时,就会受到惩罚。

主耶稣使用这个例子教导我们:如果我们坚持保有成人的特权-如果我们自己是老板,作我们自己的事,管理我们自己的生活-我们就不能进入天国。但如果我们愿意以小孩子般的信心为基础,和以小孩子的谦卑来接受救恩,且愿意降服基督的主权,那我们的心态就是正确的了。

主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十27~28)。谁是真正的羊?那些跟随的。跟随谁呢?那个赐予永生的。

信心必顺服。不信则悖逆。一个人生命的方向就显示那人是不是信徒。没有中间路线[20]。仅仅知道并确认事实、却没顺服真理,并不是圣经所说的相信。那些只靠着一次决志「相信」之记忆的人,最好留心圣经清楚且严肃的警告:「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三36)。

[20] 我再次说,这不是要否认一个明显的事实:即基督徒也可能常落入罪中。但即使在犯罪的信徒身上,圣灵必会动工使他知罪且恨恶自己的罪,同时有某种顺服的渴望。认为一个真信徒从归信那时刻起还能继续不断地悖逆,而不产生任何义果,是完全不合乎圣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