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推荐】《耶稣所传的福音》03 耶稣要求重生

第二部:耶稣宣告祂的福音 Jesus Heralds His Gospel

  1. 祂要求重生

  并非所有自称为基督徒的都是真基督徒。有不信的人也假装称自己相信基督,也有些人并非真正的基督徒却可能被骗而自以为是。

  在数十年前也许可以把它视为理所当然,但如今不再是这样了。扭曲的福音所带来的廉价恩典(cheap grace)和简单相信论损毁了教会的纯正。这扭曲的福音将新约圣经的信息软化,并带来腐败的「兼容并蓄理论」(inclu-sivism)。这理论认为:任何人只要对耶稣作出任何正面的反应,即等于拥有使人得救的信心。只要不是拒绝基督,今天的基督徒可能接受任何事,把它当作真实相信基督。现代福音派已经发展了大量哗众取笼的招徕术。他们甚至接纳那些教义可疑之人,或在行为上明显反抗神教导的人。

  耶稣所传的福音并不助长那类的肤浅信仰。从祂出来公开传道开始,主耶稣就弃绝快捷、轻易或肤浅的回应。祂赶走的人比赢得的还多。祂拒绝传讲给人虚假盼望的信息。祂的话总是针对人个别的需要,绝不姑息探询真理者的自义,揭开错误的动机,警告虚假的信心和肤浅的委身。

  在约翰福音第三章里,耶稣和尼哥底母的答问就是个例子。那次会面是福音书中记载最早的一对一布道。讽刺的是,耶稣经常对抗法利赛人的不信和敌对,而在祂开始传道,首先就是回答这个以热烈的赞同言语来找祂的法利赛人领袖。我们以为耶稣必定也会热烈地欢迎他,且视他这种反应为信心的表现,但事实不然。耶稣不但对尼哥底母毫无鼓励,并因祂知道尼哥底母内心的不信和自义,视他为不信者来对待他。

  有些人视这段经文在说明相信耶稣基督是多么简单[1]。但这根本不是重点所在。没错,在这里我们清楚地看到福音平易性的略述。但耶稣可没有带给这自义的法利赛人简单相信论的信息。

  [1]寇可里斯(Cocoris)引用约翰福音三章14~15节来支持他对信心的定义,即其明显排除任何委身的观念:G.Michael Cocoris,Lordship Salvation-Is It Biblical? (Dallas: Redención Viva, 1983,13。

  恰好相反地,主耶稣正面向他所代表的一切挑战。在他们的对话里,耶稣质问尼哥底母形式化的信仰、积功德式的宗教、法利赛人式的义、及他对圣经的无知。救主所要求的就是完全的重生,其他的一切都无效。祂告诉尼哥底母,若无灵性的重生,没有人有永生的盼望。明显地,尼哥底母因耶稣的这番话而深受震撼,从经文中我们找不到他立刻有正面反应的证据。

  约翰记录这次的会面,乃为证明耶稣是神。约翰福音以宣告耶稣的神性开头和结束(约一1,二十30~31),而且他所说的一切几乎都是在延伸这个核心主旨。耶稣和尼哥底母的这次会面也不例外。这段叙述延续约翰福音二章23~25节,那里说耶稣「知道万人,……知道人心里所存的。」尼哥底母的故事正证明了基督的无所不知,因祂知道尼哥底母的心思意念。它进一步证实祂是神,启示出祂是救恩的途径(约三14~17)。

  尼哥底母是在约翰福音二章结尾所描述那些因看见祂的神迹而信的人之一。这种的相信和得救的相信无关,正如我们从约翰的见证看见:「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祂知道万人」(约二24)。这里清楚证明虚假信心的无效[2]。因此,尼哥底母代表了不足之信心的一个例证。他的头脑在某个程度上接受基督的真理,但他的心灵却未重生。

  [2]参考Zane Hodges,"Untrustworthy Believers-John 2:23-25,”Bibliotheca Sacra (April-June 1978),139-52。贺治(Zane Hodges)作了令人吃惊的声明说:这里所描述的人是真正的信徒,虽然仍是秘密的。但他也承认:约翰福音二章23~25节和尼哥底母的事件有明显关连(同上,150)。明显地,耶稣视尼哥底母为不信者。如果他是约翰福音二章23~25节所描写的人之一,当时他还不能算是真相信者。正如贺治自己承认的:各个评论家几乎都有一致的看法,认为约翰福音二章23~25节所描写的不足以称为得救的信心。

  尼哥底母以这个信仰表白来开始对话:「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三2) 。作为一个宗教领袖,他对基督深具好奇心。尼哥底母显然对他觉得是从神那里差遣来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强烈的兴趣。他看过耶稣行的神迹,知道祂是从神那里来的。有四百年了,都没有出现先知,他可能以为找到一个了。他甚至可能在猜想耶稣是否为弥赛亚,但他却还没看到基督就是神成为肉身。

  耶稣是「知道万人」的(约二24),祂当然知道尼哥底母心里在想什么。祂不管他表白的信仰,却回答了一个问题,是尼哥底母甚至没有问的问题。

  尼哥底母说耶稣是从神那里来的,祂对此不加以证实、否认、反驳或理会,祂的答话证明祂的无所不知。如此,主耶稣质问尼哥底母到一地步,使他知道他距离认识真理尚远呢。尼哥底母不仅只是面对从神那里派来的教师-而是站在成为肉身的神自己面前。约翰福音三章3节说,「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主耶稣的话必大大震惊了尼哥底母(约三9)。我们不要忽略或轻看耶稣对他提出的挑战。耶稣作见证的策略一向是坦白、直接且一针见血。祂第一次的个人布道就采取单刀直入式的。尼哥底母在主耶稣的答话下,顿时矮了一截。耶稣的答话所包括的四个基要真理,着实令他惊讶。

  宗教的无用

  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约三1),且是犹太国最高政治权力议会(Sanhedrin;《和合本》作「公会」)之议员。他在夜里来,大概是不愿被人看见,以为他是代表全议会。又或者他顾忌其他法利赛人会怎么想。他们是因专把信耶稣的人赶出会堂而闻名的(约九22)。然而,他毕竟来了-不像他的同僚-且带着诚恳的心来学习。

  法利赛人是非常注重外表宗教形式的极端律法主义者。他们正是那些追求敬虔的外貌、却违背了敬虔实意之人的缩影(提后三5)。虽然很狂热于宗教,他们离神的国比妓女还要远。他们的信条包括一丝不苟地死守六百多条规条,有很多只是他们自己发明出来的。例如,他们相信在安息日可以食用醋,但不可以漱口-因漱口算是作工。法利赛人的另一个教训说在安息日可以吃当天下的鸡蛋,只是生蛋的那只鸡第二天要被以违反安息日而处死!法利赛人因过度执迷于律法和宗教,当基督带来恩典和救恩给任何甚至最糟糕的罪人时,他们却不接受祂。

  当尼哥底母听见基督说到重生时,他的脑袋必像一团烂泥动弹不得。他一直相信能以行善来赚得救恩。他也许甚至还期待基督会称赞他的严守律法呢!相反地,耶稣当面指出他的宗教无用。多令他失望呀!不像宗教的行善,重生是尼哥底母自己怎么也作不来的。

  尼哥底母的答话常被人误解:「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三4)。他在这里不是照字面上意义来问的。我们必须承认他还有一点点常识。他当然不至于弱智到以为耶稣真在讲再进母腹然后再生出来。他自己是教师,很了解拉比在教学上使用象征的语言来教导属灵真理。他只是顺势照耶稣所用的象征来反问。他真正要说的其实是:「我不可能重新开始。一切都太晚了,我在这套宗教系统已陷得太深,是不可能再重新来过的。如果必须重来,那我准没希望了。」

  耶稣要尼哥底母放弃他所代表的一切,而尼哥底母也知道。基督以最严苛的要求向他挑战,一点也不放松。尼哥底母倒愿意捐钱、禁食或遵行耶稣叫他行一些宗教仪式。然而偏偏叫他要从圣灵重生,这简直就是叫他承认自己不行,且离开他一生致力从事的一切。

  耶稣就再说一遍:「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5)。有些人说这节经文即指字面上的水。非也。这句话和水或洗礼根本无关。救恩非借泡泡水就完成的。约翰福音四章2节说耶稣没有替任何一个人施洗过。如果洗礼是救恩的必要条件,祂必定会替人施洗。毕竟,祂来就是要寻找和拯救失丧的人(路十九10)。耶稣在这里提到的水纯为象征性说法-就如水在旧约圣经中-代表洁净。

  尼哥底母应了解这是指着旧约圣经中洁净的水。在很多的祭礼中都把清水洒在祭坛和祭牲上。作为一个学者,无疑地,尼哥底母记得以西结书三十六章25节的话和新约的应许:「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跳过一节则是应许,「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结三十六27)。这二节经文将水和灵的意念连在一起,夹带出另一个应许:「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26节)。这是在旧约圣经中经由水和圣灵重生的应许。

  这里所暗示的唯一的洗礼就是在圣灵里的洗。施洗约翰说:「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约一33)。圣灵的洗发生在人得救时,主借圣灵将信徒安置在基督的身体里(林前十二13),且以神的道使之洁净(弗五26;参:约十五3)。保罗在提到这一点时说:「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三5),几乎完全呼应和主耶稣在约翰福音三章5节的话:「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

  因此,主耶稣是在向尼哥底母说:「你需要在属灵方面的洁净和灵命的重生。总括的重点是,律法和宗教仪式-包括外表的洗礼-不能给人永生。我们可假定尼哥底母得到这个信息了,因他显然受到猛烈的冲击。

  启示的一致

  然后主耶稣轻轻地责备这个吓呆了的教师说:「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约三7)。尼哥底母的下一个问题显示他内心极大的惊乱:「怎能有这事呢?」(三9)。他简直难以相信所听见的。

  「耶稣回答他说:『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吗?』」(三10)。这个责备使得尼哥底母哑口无言。他再没说什么。也许他就站在那里听主耶稣和蔼地解说什么是重生。又或者他气冲冲地掉头走了。约翰没有告诉我们。尼哥底母最后似乎相信了-如果不是当下,后来似乎是如此。在耶稣被钉十字架后,他和亚利马太的约瑟领去基督的身体,预备予以埋葬(约十九38~39)。

  尼哥底母在这场和主耶稣的对话中,若再说其他什么话,约翰也没有记下来。我们可理解这沉默。耶稣严重贬低了他作为一个属灵教师的能力。主耶稣特地用定冠词强调「以色列人的先生」,表示尼哥底母在全以色列中是声望卓著的教师。然而,基督的责备暗讽他其实对圣经懂得很少。这对他的自我想必是难堪的痛击。

  耶稣的挑战同时说出一个很重要的教义。很清楚可看到旧约圣经明白地教导救恩之道(参:提后三15)。主耶稣并不是在宣布和旧约圣经的救赎有所不同的救恩(参:太五17)。也就是说,恩典时代和律法时代的救恩并无不同。神的话是完美合一的,旧约圣经启示的救恩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恩是相同的。人的善行从来都不能赢得救恩。救恩始终是恩典的礼物,藉由基督之工要赐给悔改的罪人。

  归信基督的经验-即重生,包括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是神从起初所计划的。甚至在旧约圣经中,救恩也不是给那些遵行律法者的报酬,而是一个礼物,要送给那些谦卑地以信心寻求赦罪救赎之人。救恩总是代表着重新开始、重生、离罪归神。

  尼哥底母是一个律法教师,应该了解这些。他也应该熟悉主在以赛亚书所说的话: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

  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

  耶和华说: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赛一16~18)

  旧约圣经的中心信息就是恩典的救赎。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法利赛人竟然完全忽视这一点。他们刻板地注重宗教努力,却轻看神对罪人的恩典和赦罪。这个真理在整个旧约圣经中是明显可见的。他们强调得到永生之途乃在于恪守律法、而非归信向神。他们忙于企图赚取公义、却忽略了哈巴谷书二章4节的奇妙真理:「义人因信得生。」他们视亚伯拉罕为他们的祖先,却漠视他生命所教导的主要功课:「他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十五6)。他们想要从诗篇中寻索更多的律法,却罔顾所有真理中最崇高的一点-即人若转向祂,就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耶和华不算有罪(诗三十二1~ 2)。他们眼巴巴期待弥赛亚的来临,却无视于祂来是要为罪成为祭牲而死的事实(赛五三4~9)。他们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参:罗二19~20),可惜却忽视神律法中最基本的教训:他们也是罪人,需要救赎。

  人往往被救恩的平易性所绊倒。那就是为何有那么多的异端产生的原因。每种异端对救恩的教义都有一个特殊的见解-当他们信奉以立功之法来取得救恩时,就腐蚀了圣经启示的福音(参:林后十一3)。每一个主要的异端都宣称握有打开救恩秘密的钥匙,然而全都是在传扬以自义的成就作为通往神的道路。

  从起初到末了,圣经一直奇妙地否决了所有的异端。其信息交织在六十六本书中,历时一千五百年,经由四十多位不同的作者写成,却不可思议地相互连贯一致。

  整个信息可浓缩成:

  神仁慈地拯救凡悔改因信而投靠祂的罪人。

  没有任何隐密、神秘、难解或复杂之处。如果尼哥底母真正了解圣经,他就懂得这个了。又如果他真诚地接受且相信圣经,他也就不会抵挡或拒绝这位站在他面前的,因为祂不但是道成为肉身,也是神永恒的真理之道(参:约五39)。

  重生的必要

  尽管尼哥底母是很好的教师,又非常执着于律法条文,他还是差了一截。主耶稣并不遮掩真理,也不试图使之令人舒服些。尼哥底母甚至还不知道他正要犯下很大的罪-不信的罪。当他说:「我不了解,」其实真正在说的是:「我不相信。」不信往往产生无知。11~12节证实了不信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主耶稣接着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你们却不领受(明白)」和「你们尚且不信」是指同一件事。尼哥底母宣称他不明白。主耶稣要他知道信心是在全然明白之前。就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二章14节所说的:「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属灵的真理在不信之人的心中毫无地位可言。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明白。

  这对尼哥底母的自义是多猛的一击啊!他本来是自满地来向耶稣表白他的信心:「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三2)。在本质上,主耶稣的回答是,「你根本不知道。你也不了解圣经。你对救恩的基本道理也不懂。你甚至不了解地上的事。那我跟你解释天上的真理有何用呢?」

  正如大多数不信的宗教份子,尼哥底母不承认自己是无助的罪人。但耶稣知道真相。尼哥底母自以为是伟大的属灵领袖。耶稣却使他成为不值一文。

  「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约三13)。借着声明祂是神的身份,耶稣责备尼哥底母肤浅的信仰,且攻破他靠行善的宗教系统。没有人可以升上天,那也就是说没人可以靠自己升天得救。神已从天降下来,且借祂的儿子晓谕我们(来一1~2)。我们永远无法爬上天去而自己找到答案。惟一能通达神的人就是那从天降下来的。祂不仅只是从神那里来作师傅的;事实上祂就是成为肉身的神。我们若非接受祂的信息,就是继续带着罪下去。

  因此,这就是祂的信息:「你们必须重生」(约三7)。重生不是可有可无的,乃是绝对必须的,没有人-甚至最虔诚的法利赛人-可以免除神所呼召的重生必要。于是我们获得了主耶稣福音的第一步:就是说,若没有神作工的重生,不可能有救恩可言。

  救赎的实际

  当尼哥底母不再回答,主耶稣就慈爱、和蔼地以最平易近人的话,向他解释什么是重生。从14节起,主耶稣介绍救恩之道的细节。祂选用旧约圣经来说明救恩,好像再度强调祂对尼哥底母不了解旧约真理的责备:「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约三14~15)。尼哥底母当然知道那个故事。只是为何他不懂其中的真理呢?

  民数记二十一章对旷野的火蛇事件有详细的记载。以色列百姓离开埃及后,未进入应许之地前在旷野漂流。他们一直抱怨不停-抱怨食物、抱怨摩西且抱怨他们的景况如何恶劣。终于,当神忍无可忍了,祂使上百火蛇如瘟疫蔓延在百姓中间。这些火蛇进入营地,很多悖逆的人被咬伤。当他们知道自己快死了,就悔改。他们来找摩西,求他替他们向神求情。神的恩典饶恕他们,于是神叫摩西制造一条铜的火蛇挂在杆子上。摩西需要把杆子举起放在营地中心。神应许说:「凡被咬的,一望这蛇,就必得活」(民二一8)。祂并没有叫他们行什么仪式或喃喃咏唱。同样地,救恩也不经由宗教仪式产生。不管是当以色列人在旷野时,或尼哥底母时代,又或在今天,这个真理不变。

  那些拒绝接受以「顺服基督」为得救信心要素的人,宣称耶稣用这个例子来表示信心只是仅仅接受福音的事实即可。据某作者说,「『一望』的意思,根本没有委身的观念,没有配不配得医治的考虑,没必要管『望者」』后来的生活如何,没有想到望者降服于被望者的可能。」[3]贺治补充说,「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全然简易的呢!信心一望,永生到手!在这里我们清楚地看到:任何想要得救的人,都可以得到这份无条件的礼物,……重点不过是以信心来得到神所提供的。」[4]

  [3] William LeGrange Hogan,”The Relationship of the Lordship of Christ to Salvation” (Th.M. thesis,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哈根(William LeGrange Hogan)后来拒绝「无主权」的教义,但他这段话却被寇可芮(Cocoris)赞同且引用在Lordship Salvation-Is It Biblical? 13。

  [4] Zane C. Hodges, The Gospel Under Siege (Dallas: Redención Viva, 1981),17-18。

  真的如此吗?当然不是!重点不在于相信所提供的,而在于相信被举起来的那一位。再仔细一点研究民数记二十一章,就明白耶稣并非在描绘一幅「简易」相信的图画。祂乃是在告诉尼哥底母悔改的必要。事实上,耶稣特别使用这个例子,正因它向尼哥底母的法利赛主义挑战。尼哥底母很清楚铜蛇的故事。作为犹太人的领袖,无疑地,他能认同摩西。但耶稣反而要他认同罪孽、悖逆的以色列人。

  尼哥底母知道铜蛇乃为以色列人无助的景况而举起。他们是罪孽、悖逆神的。他们受到审判,且将要死了。他们带着全然的羞愧和彻底的悔改来找摩西,说:「我们怨讟耶和华和你,有罪了」(民二十一7)。无疑地,他们有很多人已病得快要死,并迅速地失去力量。他们绝非轻率地望一望杆子,然后继续去过悖逆的生活。我们必须注意到,摩西以后再也没有记录类似这种招致审判的悖逆事件。他们真正悔改、无助地转向神。这就是耶稣要求尼哥底母同样要作的。

  问题在于罪。耶稣向这位伟大的律法教师挑战,要他承认他曾被最大的蛇咬过,那蛇就是撒但。他必须要来到主面前得救恩。这个观念正是法利赛人所憎厌的。它正击中他们自义的核心。我们的主给尼哥底母所举例说明的,一点也不能帮助他轻松相信,反而制订了一个辛苦的得救条件:他必须承认自己有罪,且悔改。他必须把自己包括在那些有罪的、被蛇咬过而悔改的以色列人之内。

  以举铜蛇为例,也描绘出耶稣以死作为救恩的代价。正如摩西举起铜蛇,同样人子也要被举起来挂在杆上,即所钉的十字架。在14节中的「必」字很重要。基督必须受死。「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九22)。神的代罪牺牲系统要求以血赎罪,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必须有人死,来付上罪的工价。

  毫无疑问地,那个真理引入在圣经中最熟悉且庄严的宣告,「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 。相信基督是什么意思呢?相信基督的意思绝不仅是接受和确认祂是谁-神成了肉身-和相信祂所说的。真正的相信必带有顺服的决心。我们绝不能将那个真理从这段经文除去。主耶稣不允许只有对那个真理以嘴唇说说的信心而继续去犯罪。看看20~21节,「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36节更进一步将不信从等同不信:「信子的,有永生;不信从子的,必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却常在他身上」(《新译本》)。因此真信心的考验就在此:它是否产生顺服?如果没有,那就不是得救的信心。不信从就是不信,真信心必信从。

  约翰福音三章17节是对尼哥底母所代表的宗教系统发出的另一个责备。法利赛人正在等候一位弥赛亚,他来时要消灭外邦人,而替犹太人建立一个乌托邦世界。但耶稣说,「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那些以为弥赛亚来临时将带荣耀给以色列人、且消灭其他所有人的人将会大失所望。祂来不仅是给以色列人,而是要给全世界的人带来救恩。那就是赎罪的事实。这救恩不只是给法利赛人,不只是给犹太人,而是给「一切信祂的」人(16节)。

  主耶稣给罪人这个美好的应许:「信祂的人不被定罪」(18节)。但同时平衡地,也对法利赛人和一切拒绝基督的人发出此一令人胆颤的警告:「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不信者被定罪,并非要等到未来。末后要完成的最后审判已经开始了。「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19节)。凡作恶的便恨光,且不来就光,他们已投身在永远的黑暗中。

  主耶稣如此介绍祂的福音。我们注意到它非常具有排他性:耶稣是救恩的唯一根源。凡不信祂名的人就被定罪,与永生无份。不论多诚恳、多虔诚、多热心行善,每个人都必须重生。对于那些不肯和有罪、垂死的犹太人认同的人,必没有永生的应许,只有定罪一途。反之,只有弃罪信服那位被举起的,可以叫我们不至灭亡的,反得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