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9: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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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没有!」(me genoito)这表达在罗马书出现十次,是在驳斥歪理时用的!在九15,保罗引用出三十三:19,是要指出:神有恩待谁的主权。九15引文的直译是「我将会怜悯那些我现在怜悯的人,并我将会恩待那些我现在恩待的人。」先有神「怜悯、恩待」的心肠,后才有祂将会「怜悯、恩待」的行动。唯独因神怜悯的心肠,我们才能领受神恩。
九16的直译是「由此看来,这不在乎那有意愿的,或那奔跑的,而在乎那施怜悯的神。」保罗不拿「怜悯」与「意愿或奔跑」作对比,而是用「「那」有意愿的人或「那」有奔跑的人」与「「那」施怜悯的神」作对比,就是拿「人」与「神」作对比。真正决定谁被拣选的因素是「神」,不是「人」。
当神对摩西说「要怜悯谁就怜悯谁」时,请问,这些以色列人有否充满「顽梗、邪恶、罪过」(申九27)呢?某些以色列人蒙拯救,靠的肯定不是他们的「顽梗、邪恶、罪过」,靠的只是「神」和祂的白白恩典。世人本该因著自己的罪被审判和惩罚,而神不拣选某罪人又有什么「不义」呢?保罗多方强调:神有审判的「义」,神也有白白怜悯和施恩的「义」!神审判人时,没有「不义」!神不拣选某罪人时,也没有「不义」!但当神拣选某罪人时,神就赐给我们完全不配得的「恩典」!神给某人有额外施恩的恩典又让另一些人承担他们应有的罪罚,神没有什么「不义」!
在反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的主权时,我想到一个比喻。若某天,我看见一位很可怜的乞丐,我出于冷悯的心,甘心帮助他,给他衣服、食物和住宿的地方;但随后,世界各地的乞丐却起来控诉我:为什么不给他们也有同样的「福利」?我的怜悯竟变成「不公平」和「不义」了!你认为合理吗?当「恩典」变成「权利、「福利」和「特权」时,一切便被扭曲;「神的爱」就被论断和谴责!恩典就是恩典,恩典永远不是权利或特权。路易斯说:「基督徒不是相信神爱我是因为我们是好的,而是因为神爱我们,神要让我们变得好。」有一流行的路德名句:「不是因我们有价值,神才爱我们;因为神爱我们,我们才变得有价值。」基督徒要一生不忘恩并要一生恩待人。
思想祷告
世人重视「争」,却不重视「怜悯、恩情和白白施恩」。
神不断「怜悯、恩待」人,我们有否效法神,成为一生「蒙恩、感恩和施恩」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