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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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九章,保罗提出四个问题,这些可能是在保罗传道生涯中,别人曾提出的指控第一问:神的话落空了吗?(九6)第二问:神有甚么不公义吗?(九14)第三问:神为甚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神的旨意呢?(九19)第四问:为什么以色列反而得不著律法的义呢?(九30-33)
保罗先列出指控,然后给立场,然后再用例证和经文去捍卫自己的立场。在九至十一章的九十节经文中保罗大量引用旧约经文(其中有三十五节含有直接引句)。反驳同胞指控时,保罗用同胞认可的旧约经文去辩证:福音是有圣经所应许的,也是有圣经明证支持的。
回答「神的话落空了吗?」这指控时,保罗指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以色列人有两个不同的含义:一、指以色列民族;二、指蒙恩得救的「神的子民」。在罗二25-29,保罗已经指出若没有心灵的割礼,就不是真犹太人。在加六15-16,保罗用「神的以色列民」来形容新约教会,并指出:「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要成为神的子民,关键的不是血统,也不在乎受割礼与否,而在乎我们有否真心悔改信靠基督。信基督,才能成为神真正的子民。约翰说: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五12)「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三36)
保罗再用以色列人先祖的例证,去捍卫「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的真理。亚伯拉罕的两位儿子以实玛利和以撒,并以撒的两位儿子以扫和雅各都受过割礼,但他们不全是所应许的儿子;唯独有神的应许的以撒和雅各,才成为神真正的子民。保罗引用创二十一12;十八14去证明「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肉身」的原文是「肉体」。这是承接九3-5「按照肉体」的表达。以色列人单单重视「肉体」的身份,而轻视「神的话」,结果他们拒绝基督,得不著救恩。当肉身的以色列人不信基督而不得救时,神的话并没有落空,因为神未曾应许所有肉身的以色列人都是神的子民。
早期教会教父金口约翰说:「神给我们两种眼睛:属肉体的和属信心的。」求神打开未信主的人心中的眼睛,让他们也能信耶稣!要成为神宝贵的儿女,我们必须信耶稣。
思想祷告
我们有儿女的信徒,有否努力带领他们或下一代的亲友信主呢?
你相信「唯独信耶稣,才能得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