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2释义彼拉多宣判 YS 要受钉十/字/架的酷刑后,兵丁就把 TA 带进总督府的院子,召集全队士兵来凌辱 TA 。罗马军队的编制,“全队”士兵大约有600人,但“队”也可以笼统指一个分队,约120至200名士兵。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当时 YS 被一大群士兵重重包围,饱受鞭打侮辱。马太和马可记叙士兵是在整个审讯完结后戏弄 YS (参太二十七 28~31;可十五 16~20),但约翰的记载则在彼拉多判刑之前(约十九 1~3)。可能三位fu yin书的作者因应各自的写作目的,而把同一事件放置于受难叙事的不同地方。不过,也可能士兵两度凌辱 YS ,一次在彼拉多宣判刑罚之前,一次在宣判刑罚之后。 兵丁不单狠狠鞭打 YS ,折磨 TA 的肉/体,更模仿罗马臣民朝拜君王的仪式来戏弄 TA ——脱去 YS 的衣服,给 TA 穿上朱红色(紫色)的外袍;戴上荆棘编成的冠冕;把一根苇子放在 TA 右手里;拿苇子打 TA 的头;吐唾沫在 TA 的脸上;用手掌打 TA ;屈膝跪在 TA 面前恭贺 TA 说:“犹太人的王万岁!” YS 披上的外袍可能是偏紫的朱红色、或偏红的紫色,因为fu yin书作者提到朱红色(太二十七 29)或紫色(可十五 17;约十九 2)的外袍。两个颜色其实相当接近,在古代都是君王或上流阶层所穿的名贵衣服的颜色。士兵用“芦苇”“打” YS 的头,芦苇应指一条长竿子或棒子。他们也把它当作君王的权杖,放在 YS 手里戏弄 TA 。 士兵凌辱 YS 一段时间后,就脱下他的外袍,给他穿回自己的衣服,带去钉十/字/架。罗马人往往要被钉十/字/架的囚犯自己背着刑具赴刑场,故意让街上的群众看见他们的惨况。虽然 YS 可能只须背着十/字/架的横梁,而不是整个十/字/架,但对身体虚弱的 TA 来说,一条大木头也太沉重了。由昨晚开始直到今早, YS 通宵未眠,不是受犹太公议会审问,就是受彼拉多审讯。加上被士兵鞭打后流了不少血,背部布满伤痕,所以,背着沉重的十/字/架行了一会儿就体力不支。当时街道上聚集了许多围观者,兵丁随手抓来一个名叫西门的古利奈人,强迫他为 YS 背起十/字/架往刑场去。“古利奈”是位于非洲北部利比亚的一个城市。西门可能是专程到耶路撒冷守节期的朝圣者,也可能一直居于耶路撒冷或附近的城镇。马可指明西门是“亚历山大和鲁孚的父亲”(可十五 21),却没有进一步介绍兄弟二人,反映马可fu yin的读者(很可能是罗马 JH )认识他们。如果这位“鲁孚”就是罗马书十六章13节保罗题名问安的那位信/徒“鲁孚”,古利奈人西门可能后来成为 JI DU 徒;不过,现时没有足够证据可以完全证实。 一大群人沿途跟随着 YS ,当中有些妇女知道 TA 快要被钉十/字/架,就为 TA 捶胸痛哭。 YS 看见妇女为 TA 哀恸流泪,反而劝告她们要为自己和她们的儿女哀哭,因为将会有大祸患临到耶路撒冷城和城中的居民。 YS 这番话是综合撒迦利亚书十二章10至14节和何西阿书十章8节,两位先知预言宣告悖逆的子民要受审判。结果, YS 的预言在公元70年罗马人摧毁耶路撒冷城时应验了。
PART3反思 “Via Dolorosa”的意思是“苦路”( Wayof Grief 或Wayof Suffering),是指“ YS 被士兵由总督府押解去各各他的一段路程”。想象你站在这条街上,凑热闹的群众争相观看 YS 走向刑场被处死,当中有人对 TA 吐唾沫,出言讥诮;有人眼泛泪光,为 TA 哭泣。你目睹 YS 戴着荆棘冠冕,肩背上的鞭伤淌着血,举步维艰在你面前慢慢走过,会有什么感受?全是因为出于对你、我和世人的爱, YS 忍受兵丁的毒打和屈辱,背起 TA 的十/字/架踏上“苦路”。 YS 呼召人作 TA 的MEN TU时,曾明言:“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和合本》:路九23)“作主MEN TU”不只是一个宗教口号,我们每天的生活都要效法 YS 舍己,践行 TA 的吩咐。你是否愿意一生跟从 YS ?即使为信/仰要付上代价,被人嘲笑或轻视,在经济上蒙受损失,也坚决走窄路不回头?
PART4祷文主 YS 啊!感谢你为我忍受痛苦、牺牲性命,拯救我这不配的罪人。我立志一生跟从你,天天背起十/字/架,委身作主的MEN TU。坚定我的心志,直到将来我在天家见主的面。奉 YS JI DU 的名字dao告。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