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传16:16~24
在腓立比被囚
16后来,我们往那祷告的地方去。有一个使女迎着面来,她被巫鬼所附,用法术,叫她主人们大得财利。
17她跟随保罗和我们,喊着说:「这些人是至高 神的仆人,对你们传说救人的道。」
18她一连多日这样喊叫,保罗就心中厌烦,转身对那鬼说:「我奉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从她身上出来!」那鬼当时就出来了。
19使女的主人们见得利的指望没有了,便揪住保罗和西拉,拉他们到市上去见首领;
20又带到官长面前说:「这些人原是犹太人,竟骚扰我们的城,
21传我们罗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规矩。」
22众人就一同起来攻击他们。官长吩咐剥了他们的衣裳,用棍打;
23打了许多棍,便将他们下在监里,嘱咐禁卒严紧看守。
24禁卒领了这样的命,就把他们下在内监里,两脚上了木狗。
尔道自建
作者:何启明
以保罗为首的第二及第三次宣教旅程,受到各方的迫害与攻击愈演愈烈;其中有四个据点,即腓立比、帖撒罗尼迦、哥林多及以弗所城市的抗拒更为显著。帖撒罗尼迦 (十七 6~7) 及哥林多 (十八 12~13) 主要是受到犹太人的攻击。腓立比 (十六 16~24) 及以弗所 (十九 21~40) 受的迫害则来自非犹太人;两处事件都与金钱利益有关。腓立比是被鬼附少女的主人失去了生财的工具,而以弗所是制造神龛的银匠生意受损,商人群起制造混乱攻击保罗及其宣教队员。腓立比受的控告可视为以弗所的缩影;这种先简略记述一件事迹,随后更详尽记载另一事迹的模式,乃是路加写作的一种技巧之一。第十四章向路司得农民传讲简短的信息和十七章向雅典哲士传讲更详尽的福音的事迹,最能表达路加这种前短后长的写作技巧。
保罗和西拉这次受屈下狱,皆因保罗将那被鬼附少女的鬼赶出去而引起。这位被鬼附的少女确实可怜,身不由己,被巫鬼附身,成为主人骗别人钱财的工具 (16 节)。这位少女被邪灵附身,拥有过人的能力,略知未来,因这种伎俩而骗财。可是,她所赚来的钱却不能据为己有,而是要归给她的主人。被鬼附的少女在保罗和西拉后面大叫 “这些人是至高上帝的仆人,对你们传说救人的道”(17b 节)。少女的呼叫只是片面道出保罗所传的信息,因为福音并非单是 “救人之道” 这么简单。按路加的理解,救恩包括了接受耶稣为弥赛亚带来罪得赦免、圣灵赐下,并最终得到天国的福气。
少女尾随保罗和西拉不断呼喊并非协助宣教士传福音,而是扰乱秩序并使保罗厌烦。保罗并非发脾气或大发雷霆,他只认为少女的动作阻碍了他传道的工作,于是就奉耶稣的名将那鬼从少女身上赶出去。少女得著释放,不再受巫鬼控制。那么她有否接受并归信耶稣及接受水礼呢?路加就没有清楚说明。但因为她被释放是发生在吕底亚 (十六 11~15) 和狱卒 (十六 25~34) 归主两件事之间,我们有更大的理由推论她也成为了腓立比教会的成员。然而,路加的重点并非放在少女身上,而是她被释放后,保罗和西拉被屈下狱的事。第 10 页,共 63 页
少女的主人见骗财的工具没有了,于是就诬告保罗和西拉。值得我们留意的,是主人的控词将谋利的因素隐藏退到幕后,焦点则放在宗教和社会政治两方面。少女的主人一方面控告保罗和西拉掀起了民间的骚动 (20b 节),另一方面则控告他们传的道不合罗马人的规矩 (21 节)。按罗马政府的政策,民众可有自由信奉任何宗教,只要不会颠覆罗马政权便可。这种政策是很有弹性的,但底线是不能破坏罗马的规矩。结果,罗马官长为了维稳,不分青红皂白,就将保罗和西拉下在监里。
思考与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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