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传22:22~30
尔道自建
作者:何启明
保罗道出他的犹太人身份后,众人大声呼喊、撕裂衣服和将尘土扬起,这些动作都是犹太人激动的表现。他们的问题并非在外邦人信主的问题,而是外邦人未变成犹太人之前却成了基督徒的问题。学者斯托得说:「在犹太人眼中改教(proselytism:将外邦人变成犹太人 )没有问题;但佈道(evangelism:叫外邦人没有变成犹太人之前却成为基督徒 ) 是一件可憎恶的事。」他们高声说:「 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当活著的」 (22b 节) 。「 世 上」的意思极有可能是指「以色列地」,即保罗不配活在犹太人当中。千夫长因不太明白亚兰话,不晓得保罗的申诉内容,现在见到群情汹涌,为避免生事,于是吩咐人将保罗带到楼房去,准备用鞭子拷问他,于是保罗立时透露自己为罗马人的身份。保罗刚在群众面前追溯他的犹太人身份的根源,现在于罗马官长面前透露罗马公民身份。这次可说是他的公民身份,救了一命。
原来罗马公民未经审讯就被施行刑罚和被鞭打是触犯了罗马法律的行為,后果可被掉冠,因此,千夫长查明保罗的罗马公民身份后,就甚惧怕并立即解开保罗的捆锁(29~30 节 ) 。保罗在第二次宣教旅程中,在腓
立比曾被棍子拷打被下在监里。当时保罗和西拉为何没有像这次一样,在被下狱前就立刻表露罗马公民的身份,免受皮肉之痛呢?这分别可能有以下的两个原因:
第一,腓立比所受的是棍打,与这次将要受的鞭打,其受害的程度不同。鞭子是一条狭长的皮带,内里包著粗糙的金属片,其上有尖牙和尖刺,任何人受过鞭刑纵然不死,也必定终身残废。因此,鞭刑比棍打更为严重及残忍。然而,保罗并非因为惧怕受刑而率先表露公民身份,他在《哥林多后书》十一章 23~29 节详列他为基督受过的苦楚。保罗不是怕受皮肉之苦,他是为要保存生命,可安抵罗马为主作证。
第二,腓立比教会乃保罗和西拉所创建的教会,腓立比的众信徒与保罗和西拉的关系密切,若保罗为了避免皮肉之苦而在棍打之前就披露身份,这样或许会成为那些没有享有罗马公民身份的信徒感到难受,甚至破坏了他要成为信徒好榜样的形象。耶路撒冷的情况却不同,他与这群犹太群众的关系并不密切,就算他表明罗马公民身份,也不会破坏彼此的关系,何况他只在千夫长面前时才表明身份哩!之前,保罗向以弗所的长老见证说:「 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上帝恩惠的福音 」 ( 二十 24) 。保罗他并没有殉道士的情意结,若罗马公民身份能带给他避开苦难,他也会毫不犹疑的用这权利。
保罗的罗马公民身份并非如千夫长和许多人用钱买来或贿赂得来的,他的身份乃是由父亲那里传递下来的。因此,保罗对千夫长说:「 我生下来就是 」(28b 节) 。罗马公民的身份,保存了保罗的性命。千夫长只有按照罗马律法,将保罗转交到犹太人的公会里接受审问。
思考与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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