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你是否顺服神的话语?
《约翰一书》2 章 3 节讲得再清楚不过:“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
就晓得是认识他。”要知道自己是不是真正的基督徒,很简单,只需
扪心自问——自己是否遵守圣经的诫命。耶稣发出大使命,要他的使
徒去使万民作他的门徒时,他这样形容什么样的人是真门徒(太
28:20)。顺服神的诫命能生出确据——确信“我们是认识他”。第 3
节“遵守”一词的希腊文原意是警觉地、谨慎地、有心地顺从,而不
仅指具有服从的行动,也包括了顺服的心灵——即主动地、习惯性地
持守真道,并非嘴上功夫,而是灵里的忠贞。它所强调的是那个称为
“诫命”的概念。这里提到的“诫命”,其原文含义特指基督的诫命,
而不是一般律法上的诫命。律法的顺服要求或达到完美、或付出代价。
而《约翰一书》2 章 3 节则呼召我们“具有恩典中的顺服”。这是因
为基督已经偿付了我们所有的罪债。
第 4 节则给出了逻辑上的反衬:“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
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也就是说,那人
在做虚假的宣告。“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
(约壹 2:5)。如何判断自己是不是一名真基督徒呢?不是凭感觉,乃
是靠顺服。
若你因着基督为你所做的一切心存感恩,有了顺服神话语的渴
望,若你看见这种渴望正带来顺服上的全面果效,那么你就通过了这
项重要检验,表明那得救的信心就在你里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