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2 从基督教历史看福音
那些要从福音信息中去掉耶稣主权的人经常暗示说,要求罪人离弃罪,委身给基督,遵从祂的诫命且向祂降服,这是一种异端,相当于加拉太人的律法主义[1]。那是令人苦恼且不顾事实的指控,那是在控告历经几乎长达二十世纪来教会中真正最优秀的领袖们。
[1]参Charles C.Ryrie, Balancing the Christian Life (Chicago: Moody Press,1969),170。雷历在该书中写道:「只凭信心的信息,和除信心外加上生命委身的信息,不可能同为福音;故此,其中必有一个是假的福音,而且将因扭曲或传不同的福而被咒诅(加一6~9)。」
有些人试图将「主权救恩」描绘为新的教义。其中一个例子就是贺治,他写道:
就如〔第一世纪的律法主义〕,近代对福音的完整性最明显的攻击,并没否认相信基督的重要性。恰恰相反,他们坚持必须要相信基督。但是除了信心外,他们又外加上其他条件,因此福音最重要的特质就被全然变更了。事实上,经常被提到的分别乃是:得救的信心和无法得救的信心。然而,他们总是将那能使人得救的信心视为导致外在明显顺服的那种信心。因此,顺服本身至少变成介于人与神之间的交易部分。『得救的』信心因此也在不知不觉中被以它的果子为条件而重新定义了。在这种过程中,福音无条件的白白赐予虽不是致命地、却是严重地被妥协了[2]。
[2] Zane C. Hodges, The Gospel Under Siege (Dallas: Redención Viva,1981),4。
因此,照贺治的意见,「信心必定产生顺服」这种观念是一种新发明,且是对福音完整性的严重威胁。他将此视为等同于犹太教所加诸于早期教会的危险。
那可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指控。我们可从教会的历史得到证实吗?全然不是的。事实恰恰相反,贺治所描写的对福音「近代的攻击」正是真教会一向所相信的。在教会历史中,近二十个世纪的伟大圣徒们都驳斥了这种概念,即救恩无法完全改变一个信徒的个性、行为和生活方式。
例如,《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一书是圣经以外的教会作品中最早的一本,写作日期可能早在第一世纪末,我们在其中读到:「一个先知若不能实践他所教导的真理就是假先知。」[3]
[3] Cyril C. Richardson, ed., Early Christian Fathers (New York: Macmillan,1970),177。
安提阿主教伊格那丢(Ignatius)的话,写于第二世纪初,他说:「最重要的不是宣告信仰的刹那行动,而是不断地被信心激励着。」[4]
[4]同上,92。
另外一篇最早期教会的作品称为《革利免达哥林多人后书》(Second Epistle of Clement to the Corinthians),写于主后一百年,里面有这段话:让我们不要
只是口里称祂为主,因为那并不能救我们。因祂说过:「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才能进去。」因此,弟兄们,让我们以行动来承认祂……这世界和将来的世界是相互敌对的。这世界充满了奸淫、腐败、贪婪、和诈欺,而将来的世界却要放弃这些。因此,我们无法同时和两者都作朋友。要得到其中一个,就必须放弃另外一个[5]。
[5]同上,194-95。
奥古斯丁于主后412年,曾描写义行乃是圣灵在人生命中运行的必然明证:
在我们这一面,我们断言:人类的意志如此受到神的帮助去行义,……除了接受了应该如何生活的教导,人也接受圣灵,借着圣灵,他心中对于那位至高永不改变的至善之神产生了喜悦与敬爱;而且,就在现在,当他行事为人仍然凭着信心、而非凭眼见时,这种情感就已兴起。这其实是白白赐下的凭据,借着这凭据,人乃能火热地忠于他的创造者,且热心去追求要有份于那真光……。但是我们最后可能察觉:这份感情-「神的爱-是从外面浇灌在我们心中的」,不是「借着我们自己产生出来的自由抉择」,而是「借着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罗五5)[6]。
[6] Henry Bettenson,ed.,Document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New York: Oxford Univ. Press,1963),54。
在奥古斯丁死后多年,他的教义逐渐被半伯拉纠主义(Semi-Pelagianism)所取代,后者教导说,罪人自己的意志和努力是决定救恩的最终极因素。天主教开始愈来愈注重圣礼的工作。然后是修道主义,圣职主义,和罗马天主教,终于腐蚀了组织的教会对救恩的了解。对救赎的普遍看法沦为背离圣经,说:人必须履行各种功德来赚得神的欢心。守独身,独处及自我鞭打是用来平息神怒气的一些常见的方式。黑暗世纪于是降临世界,隐晦了福音的真光。
当改教者重新发现因信称义的真理,黑暗终于被驱除。他们又开始教导:救恩的决定因素是神至高无上的自主权,而不是人的意志。这个真理是他们教义的中心:罪人获得救恩,乃是借着信心,而不是功德。这个真理将无数人从罗马天主教加诸于基督徒的宗教奴役中释放出来。
但是改教运动神学是允许那种不产生实际善行的信心吗?当然不是。所有杰出的改教者都清楚深信:真信心必然在好行为上自然表明出来。
象征改教运动开始的事件是,马丁路德于1517年在威登堡教堂的门上贴上他的《九十五条论纲》(Ninety-Five Theses)。前四条很清楚地表明马丁路德认为好行为的必要性:
1.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说「你们当悔改,等等,」即表示信徒的整个一生都必须悔改。
2.我们不能将祂这句话误解为指由圣职人员所执行告解的圣礼(即忏悔和赦罪)。
3.然而,祂不是单单指内心的悔改而已;不是的,内在的悔改若不产生种种克制肉体改变,乃是无效的。
4.因此,当自恨还在,告解亦在(那就是,内在真实的忏悔);也就是说,直到进入天国为止[7]。
[7] 同上,186。
马丁路德且写道:
因此,当我们教导在基督里的信心时,我们接着也教导好的行为。因为你既因信得着基督,借着祂而成为义,现在就该好好活出来。爱神和你的邻居,祈求神,感谢赞美神,向祂认罪忏悔。向你的邻居行善且服事他:善尽你的职份。这些就是真正的好行为,乃是从这种信心产生出来的[8]。
[8] B John Dillenberger,Martin Luther (New York: Doubleday, 1961), 111-12。
「路德相信,信心带来所有的宗教活动……虽然他谴责为只是为了给行义的人带来祝福而去行律法的善事,却为发自信心的好行为辩护,在他看来,好行为就是信心的结果和目的。」[9]「对路德而言,好行为并不能决定一个人和神的关系;他们是伴随信心而来,正如白天跟随着黑夜,又如好果子来自好树。若没有好行为,也就没有信心可言。」[10]路德写道:「假如(好)行为和爱心不开花结果,那就不是真信心,福音仍未获得立足之地,而基督也未被适切地认识。」[11]
[9] Karl Theime,”Good Works,” The New Schaff-Herzog Religious Encyclopedia (Grand Rapids: Baker,1977),5:19-22。
[10] Dillenberger, Martin Luther, xxix。
[11] 同上,18。
我们得救乃因信心,而不是因好行为;虽然路德极力为此真理奋战,但他从来都是毫不犹豫地坚持说,必须有行为来验证信心。在他著名的罗马书注释的序言中,他写道:
然而,信心不是梦想得来的,一种人的幻象,虽然这是大多数人照着字面对它的了解。无论何时,他们虽然针对信心侃侃而谈,只要他们认为没有道德或善行的改善跟着信心,他们就落入一种错误,即宣称信心是不足的,如果我们要成为正直且获得救恩,我们就必须作「好事」。其原因乃是,当他们听见福音时,他们忽略了重点所在;在他们的心中,出自自己的手段,他们变出来一种观念,他们称之为「相信」,将它当作真实的信心。同样地,那不过是人捏造出来的而已,这种观念没有内心深处相称的经历。因此,那是无效的,不能使人过更好的生活。
然而,信心却是神在我们身上所作成的。信心改变我们,我们从神那里重生(约一章)。信心将老亚当置死,使我们在心思,意念以及我们所有的能力上变成完全不同的人;信心又伴随着圣灵。噢!谈到信心,那是一种多么鲜活,有创造力,有创造力而有力的东西呀!信心总是使人向善。信心从不坐着等,问有甚么好事可作,而是,在发问前它已经去作了,且继续作下去。一个人若不是这样主动,就是一个没信心的人。这样的人在暗中摸索信心,且找机会作好事,但其实对于信心和好事都一无所知。然而,他却继续在胡说八道讲论信心和好事。
……事实上,我们不可能将行为与信心分别出来,正如不能将热和光从火里分开来。[12]
[12]同上,23-24。
墨兰顿(Philip Melanethon)是路德的同僚,也是一个杰出的改教者,曾写说:
很明显地,如果没有悔改归向神,人心继续在罪中抗拒良知,那么根本就没有渴望赦罪的真信心。圣灵并不住在一颗不敬畏神且继续叛逆的心中。正如哥林多前书六章9~10 节很清楚说明的,「无论是淫乱的,……奸淫的,……等等都不能承受神的国。」[13]
[13] Clyde L.Manschreck,Melancthon on Christian Doctrine (Grand Rapids: Baker,1965),182。
事实上,几乎所有改教运动的信条都同意,好行为乃是得救信心必然的表现。1530年的《奥斯堡信条》(Augsburg Confession)说:
更进一步来说,我们教导行善的必要;不是因为相信我们能借着善行蒙恩,而是因为神的旨意就是要我们行善。单借着信心就能了解罪的赦免和恩典。而且因为我们是借着信而接受圣灵,我们的心现在已被更新,所以穿上新的感情,因此可以产生好行为。为此,安波罗修(Ambrose)写说:「信心是善良意志和好行为的来源。」[14]
[14] Phillip Schaff, Creeds of Christendom (Grand Rapids: Baker, 1977),3:24-25。
1516年的《比利时信条》(Belgic Confession)上说:
我们相信:这个真的信心,是经由听神的话和圣灵在人身上的运行,而在人心中产生的,必使他重生成为新造的人,促使他去过新的生活,且将他从罪的捆锁中释放出来。因此,说这个使人称义的信心使人忽略敬虔和圣洁的生活是绝对不正确的,相反地,若没有这信心,人不会因爱神的心而去作任何事,却只是出于自爱之心或者害怕被定罪。所以,这种圣洁的信心是不可能使人不结果子的[15]。
[15]同上,3:410-13。
《海德堡要理问答》(Heidelberg Catechism,1563)
问:「但这〔因信称义〕教义使人随随便便且亵渎神吗?」
答案:「不是;因为那些因真信心而被栽种在基督里的人不可能不结出感恩的果子[16]。
[16] Heidelberg Catechism (Freeman, S.D.:Pine Hill,1979),75。
《多特信条》(The Canons of the Synod of Dort,1619) 描述圣灵使人重生的工作:
圣灵充满在一个人最深的隐密处;祂打开一切被封闭的心,且软化刚硬的心,使未受割礼的接受割礼;将新质量注入意志里面,虽然之前是死的,他活过来了;不再是邪恶、悖逆、而顽梗的,他变成良善、顺服、且温柔的;祂激发且增强人的力量,就如一颗好树,能结出好行为的果子[17]。
[17] Schaff, Creeds of Christendom,3:590-91。
《韦斯敏斯德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1647)如此概述成圣的教义:
那些受到有效呼召而重生的人,有新心和新灵创造在他们里面,更进一步借着基督之死和复活的大能,又有祂的话语和内住在他们里面的圣灵,使他们确实个别地成圣;整个罪身的权势都被摧毁了,且许多的情欲渐被减弱和治死,他们愈加更新和强壮,在所有的得救恩典里,实践真正的圣洁生活,因为若没有圣洁就没有人能见主。……虽然仍有一些残留的腐败,有一段时间还颇得势,然而,经由基督使人成圣之灵不断供应的力量,重生那部份终会战胜;因此,圣徒是在恩典中长进,且在敬畏神中达到完全圣洁[18]。
[18] 同上,629-30。
历代更正教神学都看出且重视这个真理:行义乃是得救信心的一个基本且必然的结果。改教者慈运理(Ulrich Zwingli)将信心视为圣灵在信徒身上永不停止的工作。故此,他相信真信心从不会怠惰或呆滞不动,而是会在每个真基督徒身上产生好行为。慈运理认为这些行为是信徒蒙拣选的证明,也是信心必然的证据[19]。
[19] Basil Hall, “Ulrich Zwingli,” Hubert Cunliffe-Jones, ed.,A History of Christian Doctrine (Philadelphia: Fortress, 1978), 362。
加尔文写道:
我们作梦都想不到有缺乏好行为的信心,或者是离了善行而单独存在的称义。……那么你愿意在基督里称义吗?你就必须先拥有基督。但是你不能拥有他而不在祂的使人成圣上有份:因为基督是不能被分割的。……因此,我们称义虽不因行为、却不能没有行为,这说法是十分真切的[20]。
[20] 加尔文着,《基督教要义》卷三第十六章:徐庆誉、谢秉德译,三册(香港:基督教文艺,41985),2:232-33/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二册(台北:加尔文出版社,2007),1:663-64=John Calvin,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2 vol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72), 2:98-99。
在与罗马红衣主教撒多勒托(Jacopo Sadoleto)辩论的一份出版品中,加尔文写道:
我们否认善行和称义有任何关系,但我们又主张善行在义人生活中有充分的权柄。……很明显地,人因着恩典而白白得来的义是必然和重生有关连的。因此,假如你充分了解信心和行为是如何不可分开,就要仰望基督,正如使徒所教导的(林前一30),祂已经被赐给我们,为要使我们称义且成圣。故此,无论何处有从信心来的义(我们坚持这是白白得来的),那里就有基督;而何处有基督,那里也有圣灵,圣灵乃使生命重生,得着新的样式。相反地,何处如果没有热烈追求正直和圣洁,那里就没有基督的灵或基督自己;而何处若没有基督,那里就没有公义,而且,没有信心;因为若无使人成圣的灵,信心就不可能了解基督带来的公义[21]。
[21] John C. Oline, ed.,A Reformation Debate (Grand Rapids: Baker, 1966),68。
尤其是清教徒们,针对得救信心的性质和义行在信徒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写了很多文章。威廉.古特立(William Guthrie)在1658年针对「主权救恩」写了一篇文章,是他写过最清楚的:
故此,一个敬虔的人会主张,凡接待基督的人都被适当地视为神的儿女-「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一12);然而,我已经照着这个字所能代表的所有意义接待了基督:因为我乐于接受藉基督而得救的方法,同意这条件,我欢迎基督以他所有的职份提供给我的一切,以君王的身分管治我,作为献上祭物并为我代求的大祭司,是教导我的先知;我全心献给祂且仰望祂,尽我所能地安息在祂里面。除了这些,「接待」还能表示甚么其他的意思呢?
恩典的第二个伟大标志,以及真正在基督耶稣里得救的福祉就是新造的人——「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后五17)。……若有人真正接受基督,就必定是这新造的人;……这新造的人被称为「新人」(西三10),指出它的范围。这新造的人不仅是新的舌头或新的手,而是新的人。这个新人里面有新生命、动作的原则,就是新心;这生命的新原则发出生活的行动,也就是效法那创造他之「主的形像」,所以这新人在每一方面都有某种程度的更新(西三10)[22]。
[22] William Guthrie, The Christian’s Great Interest (Edinburg: Banner of Truth, 1982),24-25,76。
在1672年,一篇由艾岚(Joseph Alleine)所写的文章在他死后出版,他在其中写道:
因此,归信乃在于内心和生命同时有了彻底的改变。假如你曾想要有使你得救的归信,你必定明白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望的。那是从死里复活(弗二1),是新造的人(加六15;弗二10),是那位无所不能的神的工作(弗一19)。这些都不是超乎人的力量可做的吗?假如你拥有的不过是与生俱来的好性情,一种柔和且纯洁的气质等等,你还不算是真正的归信。这是一种超自然的工作[23]。
[23] 艾岚着,《给未曾归正者的警告》(台北:加尔文出版社,1996)=Joseph Alleine, An Alarm to the Unconverted (Marshallton Del:National Foundation for Christian Education,n.d.),26-27。
清教徒温森(Thomas Vincent)对《韦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The 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所作的解释(1674)包括这些课程,读来彷佛特别为驳斥现代流行的福音所写的:
问7:如何借着信心来接待耶稣基督?
答:要照着福音,借着信心接待耶稣基督。
问8:福音书如何将耶稣基督介绍给我们?
答:福音说耶稣基督是祭司,先知及君王;假如我们要被祂所救,就必须接受祂。
问9:灵魂何时可在祂的救恩中得到安息?
答:灵魂在祂的救恩中得到安息,是当他相信自己因罪而失丧的情况,以及自己没有能力、其他所有的人也同样没有能力从这景况中恢复,且发现和确信基督拯救的大能和意愿,就放弃从其他受造物得到帮助,且弃绝自己的义,就此坚定信靠基督,依赖祂,且完全信服祂。惟独祂是救恩的来源。
问:甚么是使人得生命的悔改?
答:使人得生命的悔改是一种得救的恩典,藉此恩典,罪人深感自己的罪,且清楚了解神在基督里的慈悲,悲痛且憎恶地转离自己的罪而归向神,而且是全心全意不断地顺服神。
问3:使人得生命的悔改包括那些?
答:使人得生命的悔改主要包括二件事-1.转离罪,并弃绝它。「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这样,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结十八30)。「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二十八13)。2.转向神。「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归向耶和华,耶和华就必怜恤他。当归向我们的神,因为神必广行赦免」(赛五十五7)。
问15:转离罪是真悔改的一部份,那么转离罪是么意思?
答:属于真悔改的转离罪乃包括二件事:1.在于离开所有污秽的罪,包括我们所作所说的。2.离开其他所有的罪,包括我们的心思感情。
问16:真正悔改过的罪会再次重犯吗?
答:1.真正悔改过的罪绝不会再犯,以致再回到像从前般过犯罪的生活;假如悔改后,又回到犯罪的生活,就是清楚显示他们没有真正的悔改过。2.有些人已真正为他们的罪悔改,虽然他们偶而会被试探所胜而惊异,因此落入再犯以前悔改的罪,但是他们并不沉湎在里面,而是能再站起来,且带着忧伤痛悔的心回转向神[24]。
[24] Thomas Vincent, The Shorter Catechism of the Westminster Assembly Explained and Proved from Scripture (Edinburgh: Banner of Truth, 1980),226-31。
汤姆.华生(Thomas Watson)在1692年写道:
我们必须先在恩典上效法祂,才能在荣耀上与祂相交。恩典和荣耀是连在一起的。恩典在荣耀之前,正如晨星引出太阳。神会使我们有足够的资格,适合一个有福的光景。醉酒的和辱骂人的都不适合在荣耀中享受神;神不会将如此奸佞之人拥入怀中。惟有「清心的人得见神。」[25]
[25] 汤姆.华生着,罗伟伦、钱曜诚译,《系统神学》(台北:加尔文出版社,1998),32-33页=Thomas Watson, A Body of Divinity (Grand Rapids: Baker,1979),16。
多马.孟顿(Thomas Manton)对雅各布书的注释,第一次发表在1693年,包括这些话:
行为乃是真信心的明证。恩典不是死的、无用的习惯;他们在最软弱和幼小期会有某些效力和作用。……这是我们赖以判断的证据,这也是基督藉以审判的证据。……行为不是信心的根据,而是证据;不是信心的基础,而是确据的鼓励。看得见的行为也许能增加安慰感,但安慰感不是建立在行为上;行为是盼望的种子,而不是信心的支柱;是拣选的美好证据,而不是原因;是欢欣的预兆和荣耀的开端;总归一句,行为能显明福祉,但不是使人配得过它[26]。
[26] Thomas Manton, A Commentary on James (Edinburg: Banner of Truth,1963),239。
「孟顿坚持神选民的坚忍;但那并不妨碍他教导圣洁是神子民最重要的特征标记,而那些说『永不会灭亡』却继续故意犯罪的人,是一个伪善者和自欺之人。」[27]
[27] J.C.Ryle,Estimate of Manton,引用于A.W. Pink, Gleanings from the Scriptures: Man’s Total Depravity (Chicago:Moody Press,1969),289。
另外一个清教徒古德温(Thomas Goodwin)写道:
假如缺少因触怒神而悲痛之心,就没有向神心存善意的迹象,也没向祂的爱,神是绝不会悦纳缺少这些的人的。……
另外,这样也就没有改正的希望。神若没有看到改正的希望,祂是不会宽恕的。现在,人若非承认他的罪、且带着悲痛之心,就表示他喜爱罪的迹象(伯二十12~14)。当他隐藏、保存、不丢弃罪,罪在他口中就是甘甜的;因此,直到他认罪,且为之悲痛以前,就证明他不因这罪而苦,所以他不丢弃它。一个人若非发现罪的苦楚,是绝不会离开罪的;一旦发现了,他就会为罪而悲痛(亚十二 10),且「依着神的意思而忧愁,就生出没有懊悔的悔改来」(林后七10,《和合本修订版》)[28]。
[28] Thomas Goodwin, Thie Work of the Holy Spirit in Our Salvation (Edinburgh: Banner of Truth,1979), 129。
解经学者马太.亨利(Matthew Henry),在1700年代初期写道:
我们太易于依赖空洞的信仰告白,就认为那将会救我们,光说「我们相信基督信仰的条文」是一种廉价和简单的宗教;但想象那就足够带我们进入天国却是莫大的错觉。如此狡辩的人是得罪了神,且欺骗自己的灵魂;虚假的信心如虚伪的慈善工作令人痛恨,因为两者对真正的圣洁都显示缺少真心。一旦神喜悦无行为的死信心,你就能以死的肉体、空洞的灵魂、感官或动作为乐……证明真信心的行为必是舍己的,这是神自己吩咐的……最似合理的信仰告白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我们不应认为其中任何一个若没有另一个也能使我们称义,且拯救我们。这是神的恩典,我们现在正站在其中,而且应该坚立下去[29]。
[29] Matthew Henry,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Old Tappan, N.J.:Revell,n.d.),981-83。
多马.波士顿(Thomas Boston)是十七、十八世纪交接的苏格兰教会领袖,曾写说:
我们应接待基督为我们的王,丢弃罪、死亡、撒旦和世界的辖制,而且把自己完全交给祂,以祂为我们的元首,让祂掌管我们:「耶和华我们的神啊!在你以外曾有别的主管辖我们,但我们专要倚靠你,提你的名」(赛二十六13)。「当以嘴亲子,恐怕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因为祂的怒气快要发作。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诗二12)。我们应以祂为我们的王,天天专心倚赖祂得生命、力量、庇护,且胜过仇敌:「我儿阿,你要在基督耶稣的恩典上刚强起来」(提后二1)。「祂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现在仍要救我们,并且我们指望祂将来还要救我们」(林后一10) [30]。
[30] Thomas Boston,“A Brief Explication of the First Part of the Assembly’s Shorter Catechism,”in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e Late Rev. Thomas Boston, Ettrick, 12 vols. (Wheaton, Ill: Roberts,1980 reprint),7:67-68。
怀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是在英国和殖民时的美国一个伟大的传道人和信仰的捍卫者,他在1739年八月六日的日记中写道:
在讲道后,我和某人商谈,他和其他一些人都令我担心,因他们极力主张反律法主义的原则。愿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远离他们;因为(用句我们教会文献所用的话)好行为是信心的果子,虽然不能去除我们的罪,或使我们度过神严厉的审判(那也就是说,不能使我们称义),它们却紧跟著称义而来,且必然是从真实、活的信心产生出来,甚至到了一个地步,因着好行为,活的信心就能清楚被看到,正如借着果子而认出树来[31]。
[31] George Whitefield, Journals (Edinburgh1: Banner of Truth,1960), 323-24。
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可能是1700年代最优秀的传道者,和在神学上最清楚的思想家,曾写道:
神所要求且接受的信仰,并不包括软弱、死气沉沉、无生命的心愿,它们只把我们提高一点,稍微超过漠不关心的状态。祂在祂的话语里极度坚持,我们要真诚,心灵火热,且全心热烈地参与在信仰里……。
故此,那些主张凭信心而活的人,如果没有经历,心思不正,他们对信心的看法也是同样荒谬的。他们所相信的凭信心乃指相信他们处在一个好的状况中。因此,他们把怀疑自己的好状况当作可怕的罪,不论他们存哪种心思,且不管他们所作的事有多邪恶,因为不信的罪是最重大凶恶的;而他是最好的人,一向最尊敬神,主张他处于良好状况的盼望是坚定而不可动摇的,但他却是行在黑暗中,或没有任何经历;那就是说,他心思昏昧且行事恶劣。因为他确实相信,那是他信心坚强、归荣耀给神、且在无可指望的时候仍有指望的迹象。但他们是从哪处圣经学到这种信心的概念,叫一个人坚定相信他是处于良好状况?如果这就是信心,那法利赛人的信心最大了;但耶稣教导我们说,他们有些人得罪圣灵,犯了不可赦免的罪。……
……也许来自不信,或因为他们的信心小,他们显出他们处于良好状况的证据何等稀少。如果他们拥有更多信心行动的经历以及更多应用恩典,他们就能清楚地证明他们的状况是好的;他们的疑惑也就能移去了。……
……神所设计让人获得确据的方法,就只有治死其腐败,在恩典上增加,并且在生活中活泼运用这恩典。而且虽然自我省察是很有用且重要的责任,是无论如何都不该忽略的;但它最主要不是让圣徒可以藉此满意于他们的良好状况。与其说确据是从自我省察而得的,不如说是来自行动。使徒保罗主要是经由这种方式来寻到确据,甚至借着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着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头呼召他来得的奖赏;或者他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而他主要也是藉此得到确据:「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林前九26)。他获得可以赢得奖赏的确据,是借着奔跑,多过光是思考……殷勤地在恩典上长进,在信心之外加上德行,等等,是使徒彼得给我们的指导,使我们的呼召和拣选确定,使我们得以丰丰富富地进入基督永远的国度。若不这样,我们的眼睛就看不清楚,我们就会如在黑暗中的人,无法清楚看见我们过去的罪已被赦免、以及我们未来在天上的基业(彼后一5~11)[32]。
[32] Edward Hickman, ed., The Works of Jonathan Edwards (Edinburgh: Banner of Truth,1979),237,259,263。
约翰.吉尔(John Gill)是英国浸信会牧师,在1767年写道:
成圣的基础在于重生;那是神的原则,也是首先形成的;新造的人,或新人,是在公义和真圣洁中被造;是有效且圣洁的呼召;在人的归信看出来,这归信就是人转离他的罪孽:始于重生且在有效的呼召和归信中表现出来的圣洁,在成圣中继续实行下去,这是一个渐进的工作,且引入最后的得荣耀[33]。
[33] John Gill,A Body of Divinity (Grand Rapids: Sovereign Grace, 1971),552。
约翰.吉尔描写真信徒,写道:
圣徒们向祂臣服,以祂为王;他们不仅接待祂为他们的先知,来教导、指挥他们,且接纳祂的教义;不仅接待祂为他们的大祭司,藉祂的献上自己为祭使他们的罪得赎;也接待祂为他们的王,对于祂的律法和法令,他们心悦诚服,在所有的事上都尊重祂的训词,认为它们都是正确的,祂的诫命没有一个是难守的;他们是出于爱祂的原则来遵守它们[34]。
[34] 同上,555。
在1800年代最为人知的传道人无疑当推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他在一本论个人布道的书中写道:
为基督征服一个灵魂,另一个证明可在生命的真实改变上找到。无论在家或在外面,如果一个人的生活跟以前没有不同的话,那他的悔改就需要痛悔了,而他的归信是虚构的。必须改变的不仅是动作和言语,还有灵性和性情……我们若仍住在任何已知的罪中,就表示我们是罪的奴仆,因为「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心中喜爱罪孽之人的自夸是无用的。他要怎么想就怎么想,爱相信甚么就相信甚么,但若有一个罪统治他的心和生命,他仍是活在苦胆之中,被罪恶捆绑。真正重生种下对所有邪恶的憎恨;只要耽于一罪,就证明通向美好盼望是无望的。……
生活和信仰告白必须是和谐的。一个基督徒即是在宣告离弃罪;如果他不这样作,他所代表的名称就是骗人的。[35]
[35] Charles H. Spurgeon, The Soul Winner (Pasadena, Tex.:Pilgrim, 1978),32-33。
在他的自传中,司布真回忆他和反律法主义的争战:
在我牧养教会的初期,我必须经常和反律法主义者争战-那些人主张,因为他们相信自己是被拣选的,他们就可以爱怎么过就怎么过。我希望那种异端已大大销声匿迹了,但是令人伤心的是,它在我牧会早期仍非常普遍。我认识一个人站在酒吧的桌子上,手持一杯杜松子酒,宣告说他自始至终都是神的选民。他们把他踢出酒吧,当我听到这件事,我感觉他是罪有应得。甚至连那些不相信神的人都说,他们才不要这种「蒙拣选」的人在那里。任何一个活在罪中-酗酒、发誓、说谎等等-的人,没有一个能够真正宣告他是神的选民。
从我的灵魂深处,我憎恨反律法主义任何一点点的意味,因那会使人胡扯说,虽然他们活在罪中,却仍可在基督里高枕无忧。我们不能借着或因为我们的好行为得救,我们也同样不能得救却没有好行为。基督从来不在祂百姓的罪中拯救他们;祂是将祂的百姓从他们的罪里拯救出来。假如一个人不渴望在圣灵的帮助下,在神的面前过圣洁的生活,他就仍活「在苦胆之中,被罪恶捆绑」。……将「得救的信心」和好行为分开的想法是荒谬的。一个得救的人不是完美的人,但他的心渴望成为完美,他总是不断追求完美,而他成为完美的那一天将会来到,正如他那位曾经被钉十字架、现在已得荣耀的救主的形象一般,有知识和真正的圣洁。
当我在水滩(Waterbeach)街牧会时,有一个人经常坐在会众的前面,当我讲到他认为好的教义时,他就点头,虽然他和那些曾活在世上的伪善者一样糟糕。当我讲到称义时,他开始点头;当我讲到算为义,他又点头。在他想来,我无疑是一个可亲的好人。所以,我想我该治好他不停点头的毛病,或者至少让他的头少点一次;因此我说:「神拣选你和你拣选你自己之间有天壤之别;神藉圣灵使你称义和你自己藉错误的信念或假想称义有千万里之别,这就是差别所在。」我说了下面这段话-那老者立刻视我为罪大恶极的亚米念派(Arminian)-「你们这拣选自己且自称为义的,没有神的灵的标志;你们没有真正敬虔的证据,你们不是圣洁的人,你可以活在罪中,走罪人的道路,你带有魔鬼的形象,然而你竟自称为神的儿女。神的任何一个儿女第一个明显的证据乃是对罪彻底的憎恶,而寻求去过如基督般圣洁的生活。」那个反法律主义的老者并不同意那个教义,但我知道我是傅讲神的话语所启示的[36]。
[36] Charles H. Spurgeon, Autobiography: Volume 1:The Early Years, 1834-1859 (Edinburgh: Banner of Truth,1962),224-25。
莱尔主教(Bishop J.C.Ryle)是福音派英国国教的一个主教,他在约一世纪前写下这些如针刺的话:
我实在十分怀疑,我们从哪儿可获得保证说,一个人可能归信了却没有分别为圣归神!……假如他没有在归信和重生那一天分别为圣归神,我不明白那归信代表甚么意思。人们岂不有贬低且轻视归信的浩大福分之险吗?当他们极力劝诱信徒,说第二次的归信的「更高一层的生活」,岂不正低估了那被圣经称为新生,新造、灵性的复活之伟大的第一次归信事件的长、阔、高、深吗?我也许错了。但我有时在想,在过去几年里,当我读到很多人使用很强烈的字谈到「成圣」时,那些使用这字的人先前对「归信」的看法必是十分低估且不当的,是否他们根本就对归信一无所知。总括一句,我几乎在怀疑,当他们分别为圣时,事实上他们是首次归信呢![37]
[37] John Charles Ryle, Holiness (Grand Rapids: Baker, 1979),57。
华腓德(Benjamin B.Warfield)是普林斯顿的神学教授,在二十世纪初的一篇论信心的文章中写道:
除非认知到一个能被相信和去相信的对象,且同意此对象是值得被相信和去相信,认为那是真实且可靠的而委身,真信心是无由产生的。若我们无法信任一个对象而向之委身,我们就不能说自己相信了[38]。
[38] Benjamin B.Warfield, Biblical and Theological Studies (Grand Rapids: Baker, 1968), 402-3。
陶雷(R.A.Torrey)是当时慕迪圣经学院(Moody BibleInstitute)的院长,在他论及个人布道的教科书中,他告诉学生,要以基督的主权作为对罪人发出福音邀请的焦点:「要尽你所能,以最直接的方式引领他接受耶稣基督为个人的救主,且向祂降服,接受祂为主和主宰。」 [39]
[39] R. A. Torrey,How to Work for Christ (Old Tappan,N.J.: Revell, n.d),32。
托马斯(W.H.Griffith Thomas)是早期的时代主义者,也是达拉斯神学院(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的共同创办人,他承认称义和成圣是不可分割[40],也必须有好行为作为信心的确实结果[41]。他简明地解释说:「圣保罗使用创世记十五章证明信心的必要;圣雅各布使用创世记二十二章证明行为的必要。保罗教导行为必须出自于信心;雅各布教导信心必须由行为证明出来。」[42]他在评论罗马书十四章时写道:
我们和基督的关系是根据祂的受死和复活,而这就意味着祂的主权。事实上,基督受死和复活的目的,就是要在属祂的人身上拥有生命的主权。我们必须承认基督是我们的主。罪是悖逆,惟有我们以祂为主,向祂降服,我们才能以祂为救主,从祂接受赦罪。我们必须让祂坐在我们心中的宝座上掌权,也惟有当祂在我们心中作王并得着荣耀,圣灵才能进来,且住在里面[43]。
[40] W. H. Griffith Thomas, The Principles of Theology (Grand Rapids: Baker,1979),186-87。
[41] 同上,200-205。
[42] 同上,205。
[43] W.H. Griffith Thomas, St. Paul’s Epistle to the Romans (Grand Rapids: Eerdmans,n.d.),371。
较近一点,艾礼斯(Oswald T.Allis)论到二种约时说:
恩典之约所提供给基督徒的信心,并不是作为取代公义行为的一种简单代替品。而是提供他一种不靠功绩且无法赚得的义,就是基督的义,是借着信心得着的;这义会挑战他,要求他的行事为人配得这至高的呼召,以致他学会像保罗一样说:「基督的爱激励我们。」他不在律法之下、以律法作为靠行为得救的基础,这事实给基督徒设下的标准并不比摩西律法低,反而是更高的标准。当耶稣给祂的门徒一个新的命令。「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彼此相爱。」祂给他们设下顺服的标准,超过律法的命令。「你们当爱人如己。」难怪保罗当时回答这个问题,「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以强调的语句说:「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44]
[44] Oswald T. Allis, “The Covenant of Works,” in Carl FH Henry, ed.,Basic Christian Doctrines (Grand Rapids: Baker, 1962),98。
在「反律法主义」的标题下,艾礼斯写说:
新约圣经的整个教训即在于:称义的目标是使人成圣并得蒙救赎脱离所有的罪孽。不能结出公义果子的信心就不是活的信心。一个盗贼暗中来向神父告解求赦免,只是为了使他能有良心的平安,好再重操行窃和暴力的旧业,正如以前的犹太人将圣殿变成为「贼窝」,成为罪犯避难的所在,却不管他们邪恶行为的后果[45]。
[45]同上,99。
其他较近代的作者也表示他们看到反律法主义在二十世纪教会公开盛行而大感惊愕。宾克(AWPink)就是其中一人,他早在1937年就看出现代福音派的失败。他写道:
基督救恩的条件被现今传福音的人错谬地传讲着。他几乎毫无例外地告诉他的听众说:救恩乃借着恩典,是白白接受的礼物;基督已为罪人作了一切该作的,再也没有任何留下的事,除了「相信」— —相信祂宝血无限的功效。这种概念现在是如此遍布在「正统」的基督教圈子里,如此不断响在他们的耳际,如此深植在他们的心田,到一个地步,若有一人提出挑战和反驳,认为这是不适当和有失偏颇,是骗人而错误的,此人立刻会招来异端的恶名,且被控为借教导靠行为得救而污辱了基督已完成的工作。救恩的确是借着恩典,且惟有借着恩典。然而,神的恩典在运行时并不是牺牲圣洁,因这恩典永不向罪妥协。同样地,救恩也的确是白白得来的礼物,但接受这礼物的手必须是空的,而不是一只仍然紧抓着这世界的手。悖逆刚硬的心无法相信而得救;心必须先被破碎。那些告诉罪人无需丢弃偶像、不必悔改、也不必向基督的主权降服就可以得救的傅道人,和其他那些坚持靠行为得到救恩、以及我们必须靠自己的努力赚得天堂的人,同样是错误而危险的[46]。
[46] Arthur W. Pink, “Signs of the Times,” Studies in the Scriptures, 16:373-75。
宾克又写道:
神赐下祂的恩典,不是要免除人当尽的义务,而是供给他们强而有力的动机,使他们更欣然和感恩地去完成这些任务。以神的恩典作为免除履行一些职责的根据,几乎和将祂的恩典转为猥亵一样危险[47]。
[47] Pink,Gleanings,291。
就如宾克一样,陶恕(AWTozer)也将异端的指控转向那些传讲简单相信论信息的人。他很多的讲道和写作都挑战我们今天普遍流行的福音。他论彼得前书的信息在他死后才编辑并出版成书,书名恰如其份地称为《我称它为异端!》(I Call It Heresy!)。陶恕说:
(几年以前)如果还没有将全人都降服于神,而且将耶稣当成自己的主和救主,亲身去顺服神的旨意,没有人敢在聚会中站起来说:「我是一个基督徒。」唯有那样,他才能说:「我得救了!」
今天,我们却任由他们说他们得救了,却不管奇转变是如何不完全和残缺,只是带着一条但书:更深一层的基督徒生活自然会在未来的某些时候附加上去。
有没有一个可能:我们其实是在想,我们并不一定得顺服耶稣基督?
自我们为了得救而求告祂的那刹那开始,我们就一定得顺服祂,如果不顺服祂,我就很有理由怀疑我们是否真地归信了!
弟兄们,我相信这是从错误的教导开始的。他们将主想成一个医院,而耶稣是院长,专门治疗陷入麻烦的可怜罪人!
他们一直坚持说:「主,治好我,我好再去任意妄为!」弟兄们,那是一种很糟糕的教导。[48]
[48] AW Tozer, I Call It Heresy! (Harrisburg, Pa: Christian Publications,1974),18-19。
任何教义若以降服于基督的主权为可有可无的,都是糟糕的教导。那显然背离了基督徒一向信服的真理。
故此,「主权救恩」并非摩登的,也不是异端,而是历代基督教救恩论的正中心所在。将之钉上错误教导的标签充其量是鲁莽和不经思考的。若教导其他的,就是自历代以来教会教导的主流中抽离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