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推荐】《耶稣所传的福音》06 耶稣打开瞎子的眼睛

  1. 祂打开瞎子的眼睛

  最近,一本基督教杂志刊载一篇文章,文中声称:耶稣的主权这个题目,已不适合在向未信的人作见证时提出来。那篇文章说,决定「以基督为主」只有对那些已经倚靠祂为救主的人才可能,所以它主张:在传福音时,不应包括讲「全人降服在基督的主权之下」。我教会的一位会友对于在这本颇受敬重的杂志中看到这种文章颇为失望,所以他写了一封信给该杂志的编辑表达他的关切。

  那编辑回信说:「我们所出版的那篇文章绝不怀疑耶稣是主,即,耶和华神。它提出的问题在于:一个失丧的罪人,在成为基督徒前是否必须成为一个神学家?」[1]

  [1]在信尾,这位编辑写道:「一个罪人当然必须知道耶稣基督是神-主耶和华-因为只有神可以拯救失丧的罪人。」因此,他十分同意,一个人得救前必须知道和确信某种神学真理的核心。我想问的是,那是什么样的信心?允许一个人既确信耶稣基督为耶和华神,却依然故我不断地犯罪和悖逆。那岂非是鬼魔的信(雅二19),虽称正统,却无果效?

  那真是问题的重点吗?关于主权的争议,与一个人得救前是否必须成为神学家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没有。但这句话很有启发性。那些反对主权救恩的人,倾向将信心的对象视为一套圣经的基本事实。对他们而言,福音主要乃是学术的问题,是有关于基督的死,埋葬和复活的历史性和教义性的资料。他们说,只要相信这些事实就构成得救的信心。其他的都是附带的事。任何讲到顺服,服从,或耶稣的治理权都被反驳是福音的添加物,是不合理地企图将不信者变为神学家。

  为避免你认为我不公平地提及别人的立场,让我引用一篇说主权救恩是在腐蚀福音的文章:「这经文(指林前十五3~4)是必须相信而得救之福音的必要信息。它包括下列事实:

  (1)人都是罪人,

  (2)基督是救主,

  (3)基督替人受死,及

  (4)基督从死里复活。」[2]

  [2] Thomas L. Contable, “The Gospel Message,” in Walvoord: A Tribute (Chicago: Moody Press, 1982),203-4。

  作者又继续辩称,降服基督的主权在福音信息中毫无地位可言:「每个相信福音的人都必相信耶稣是救主(林前十二3)。但并非每个相信福音的人都明了救主有至高无上的主权来掌管他的一生。神的儿女也应让基督以至高无上的主权掌管他的一生(罗十二1~2),但遵行那个诫命却不是得救的必要条件。 ……得救所要求的就只是相信福音的信息。」[3]

  [3]同上,209。

  所以,告知不信者说:「救主有权掌管他的一生,」就被反对,认为那是对福音额外加添的教义。他们告诉我们,这就等于想使未信者变为神学家。

  我反对如此说法。一个否认基督神性的异端,可能全心全意赞同从哥林多前书十五章3~4节引出的那四个真理,但那并不能使他成为一个真信徒。和其他每个拒绝救主「至高无上主权」的人一样,那个人仍不是信徒,不管他接受的是什么样的福音派教义。真正的信心不仅只是接受福音的资料而已,同时也必须接受基督自己。要接受的不仅是耶稣死而复活的真理,同时也应该回应这真理的含意:主耶稣所作的就是释放我们脱离罪恶,好叫祂成为我们生命的至高无上的主宰(罗十四9)。

  福音不是一套空洞的事实,乃是神借以将罪人从罪恶的捆绑救赎出来的大能(罗一16)。它不仅要求在理智上的默许,更是要尽心、尽性、尽力地完全降服(参:可十二30)。福音的工作不是要将不信者制造成神学家,乃要打开灵性上的瞎眼。

  约翰福音第九章是说明此点的最清楚的例子。在那儿,耶稣治好一个生来瞎眼的人,且对同一个人,在第二次的会面中,祂打开他心灵之眼。在这事件的过程中间,这个人受到敌视的法利赛人严厉质问;很明显地,他不是神学家,却为基督作了有力且准确的见证。但是,他仍未重生,尚未到完全相信基督的地步。事实上,虽然耶稣治好他失明的肉眼,他对基督是谁仍蒙然无知(约九25)。但当耶稣打开他的心灵之眼后,他就敬拜基督为主(38节)。这并非一些神学的教导所带来的转变,而是神恩典的一个神迹。

  肉体的神迹

  在约翰福音第九章,这个人是生来就瞎眼的。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福音书中惟一记载耶稣治好天生的疾病或残障的神迹。这使那些怀疑论者无法否决这个神迹,把它当作只是心理作用的治疗或是耶稣在使什么诈。每个认识这个人的都知道他从生下来就瞎了。他的瞎眼是由于天生的缺陷,并不是暂时性的痛苦以致他希望能恢复-就如人类犯罪的例子。

  我们也许会认为那些目睹这次治疗的人说:「这就够了!祂必定是基督。」但他们并没有如此。他们反倒执迷不信。相反地,这次事件成为基督传道的转捩点。这时起,耶稣开始转离犹太群众和他们不信的领袖。祂反而把祂的注意力转向外邦人。

  小心注意这个神迹发生的背景为何。在约翰福音第八章的结尾,耶稣在圣殿里和宗教领袖们进行一场短兵相接的论战,就在那儿,祂对于祂的神性作了惊人的宣告:「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 (约八58)。下一节经文说,犹太人被此语激怒,要拿石头打祂。在这场混乱中,耶稣却能安然离开圣殿。

  约翰福音第九章衔接着第八章的故事,说耶稣离开圣殿:「耶稣过去的时候,看见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1节)。虽然我们的主有生命危险,从圣殿出来的群众一定正在找祂,耶稣却为这个盲人停下来。甚至在躲避那批好流人血的人时,祂仍停下来花时间向这个瞎眼的人传道。

  这人是个讨饭的(8节),然而并没先向耶稣求医治。

  他似乎不可能知道耶稣是谁。但主看见他(1节)。神的恩典拣选他来接受神迹。

  门徒提出一个有意思的神学问题:「拉比,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2节)。就他们所了解的,这是唯一的可能。那是拉比的标准教导。远推到约伯,一般对受苦和疾病都假定,可追溯到个人所犯的某种罪。事实上,有些拉比教导说一个小孩子在母腹中就可以犯罪,然后终其一生要为没出生前所犯的罪偿付代价。

  耶稣不以长篇大论来探讨罪和受苦的关系,只是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趁着白日,我们必须作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作工了」(3~4节)。那时离耶稣被钉十架只有几个月而已。讨论神学上的琐碎细节的时间早就过了。我们的主藉医治这个人说出的信息,比讨论罪与受苦的神学问题更清楚。这瞎眼的人就是一个等着要发生的神迹!他在创世以前就被拣选,特别预备等耶稣走过他旁边时被用来彰显主的荣耀。

  虽然耶稣和门徒正谈论着他,主耶稣还未向这个瞎眼的人说任何话,他只是坐在那里。这个讨饭的并没向耶稣乞求甚么,或想获得耶稣的治病大能。也许他根本不知道耶稣是谁、或祂是干甚么的。耶稣甚至一句话都没向他说,「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约九6)。

  我们对耶稣使用来治好这个瞎子的方法,不能视作有任何特别的重要性。这和祂治好其他瞎子的方法不同。但依祂的自主权所选择来医治这个人,是再简单不过的神迹。没有明光照耀,没有天使在歌唱,也没有喇叭的响声。就只是一点点唾沫和泥。

  耶稣只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7节)。这景象看起来一定很怪异——瞎眼的人眼睛上敷着泥巴走过耶路撒冷。但某种东西,也许是耶稣说话带的权威,驱使他顺从去行。他毫无异议地遵行。经文说:「他去一洗,回头就看见了」(7节)。藉这顺服的行动,神开了这个人身体的肉眼。就这样,这人开始了一连串对基督的回应,直到他最后在灵里的看见。

  宗教裁判

  这个神迹引起很大的骚动。当这个人回来,人们知道他本来的样子及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他们的困惑是可以理解的。有些人问:「『这不是那从前坐着讨饭的人吗?』有人说:『是他,』又有人说:『不是,却是像他。』他自己说:『是我』」(8~9节)。这真令人难以相信!

  他们问:「你的眼睛是怎么开的呢?」(10节)。没有人曾看过像这样的神迹。

  注意这个人在神学上的天真。他们要他解释清楚,而他所能说的就是详述事件的经过:「有一个人名叫耶稣,祂和泥抹我的眼睛,对我说:『你往西罗亚池子去洗』;我去一洗,就看见了」(11节)。他不确定耶稣到底是谁,也不知道祂在那里,而且对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没有合乎逻辑和神学上的解释。经过详细盘问这个人之后,他的邻人将他带到法利赛人那里去。

  故事忽然变得丑恶起来。当这个从前是瞎眼的人告诉法利赛人:「祂把泥抹在我的眼睛上,我去一洗,就看见了」(15节)。这话将法利赛人激怒起来。耶稣竟违反了他们安息日的传统。

  他们下结论说:「这个人不是从神来的,因为祂不守安息日」(16节)。

  有几个法利赛人试着较有理智些,问说:「一个罪人怎能行这样的神迹呢?」(16节)。于是他们就起了分争。但法利赛人中间好战的不信份子毫不放松。在第九章中,大部分的篇幅都在描述这些人如何向他们能找到的人,拚命地辩论说耶稣犯了不守安息日的罪,在暴怒中想要找出证据来支持他们的不信。呈现了一幅令人可悲的图画-这些拘泥于律法的、不信的狂热份子,摸索着想要查出这神迹,却没能力看出或相信它。

  多大的对比!这个讨饭的并没有为所发生的事情找出神学上的解释或推理,单单因耶稣为他所作的而欣喜快乐。而那些充满神学知识的法利赛人,因为这神迹和他们先入为主的那套系统不合,只想否认明明发生了的事。

  他们又转向这个盲眼的人,问他:「祂既然开了你的眼睛,你说祂是怎样的人呢?」(17节)。这是在挑战,而不是诚心的问题。

  虽然他对神学一无所知,这个人对法利赛人的逼问毫无所惧。「他是个先知」,这就是他坦白的评定。

  几乎抱着疯狂的热情,这些法利赛人就是要否认这个神迹的有效,因此他们把这个人的父母找来。「这是你们的儿子吗?你们说他生来是瞎眼的,如今怎么能看见了呢?」(19节)。他们重复问同样的问题,不是真想要答案,而是拚命想法子来否认这个不受他们欢迎的神迹。

  他的父母知道这就是他们的儿子,也知道他的确是生来瞎眼的,但他们规避回答第二个问题。在22节说,他的父母是怕法利赛人,他们威胁说:任何人若认耶稣是基督,就会被赶出会堂。被赶出会堂是件很可怕的事。会堂乃是犹太人社会生活的中心。被赶出的人就和一切都隔离了。他们不能作买卖,也被排除在宗教生活之外。成为完全被遗弃的人,当他们死的时候,也没有葬礼。

  这个人的父母不愿冒这种险,他们回答那些法利赛人说:「他已经成人了,你们问他吧。他自己必能说」(21节)。

  这些法利赛人是好战的不信者。他们于是又回去找那个人,对他说:「你该将荣耀归给神。我们知道这个人是罪人」(24节)。当然,他们根本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祂犯了罪-因祂根本没有罪(来四15)。但他们已先作判定,根据他们人为的标准,来为他们已作的结论辩护。面对所有的明证,不信者总是依然故我。他们已经下定决心,绝不被任何事实所困惑。

  这瞎眼的人语带嘲讽的意味回答:「祂是个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从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见了」(25节)。他们固执地说耶稣是罪人;他对此提出挑战,他几乎是在说:「我不能确知祂是不是罪人,我不如你们有知识。但我十分确实地知道,祂来之前我看不见,而现在我能看见了。」

  他们听了这个有甚么反应呢?甚么都没。明显又简单的事最难去辩驳了。像疯了似的,他们又重复问那个人已回答过的问题:「祂向你作甚么?是怎么开了你的眼睛呢?」(26节)。

  他反问:

  「你们……为甚么又要听呢?莫非你们也要作祂的门徒吗?」(27节)。

  这下子法利赛人可大发雷霆了。他们开始辱骂、咒诅这个人。「你是祂的门徒。我们是摩西的门徒。神对摩西说话,是我们知道的。只是这个人,我们不知道祂从哪里来」(28~29节)。

  那个瞎眼的人平静、简单、明显的逻辑一下子摆平了法利赛人的攻击。他在这场辩论中显然占了上风:「祂开了我的眼睛,你们竟不知道祂从那里来,这真是奇怪。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从创世以来,未曾听见有人把生来是瞎子的眼睛开了。这人若不是从神来的,甚么也不能作30~33节)。」(他们愈来愈敌对,他也愈来愈相信耶稣是从神来的!他们愈向他挑战,他的见证就愈清楚。

  到最后,当法利赛人没话可说时,他们转为嘲笑他:「你全然生在罪孽中〔好像他们自己就不是〕,还要教训我们吗?」经文加上说:「于是他们把他赶出去了」(34节)。那表示他们把他赶出建筑物,同时也赶出会堂。因此,这个一度瞎眼讨饭的人,成为圣经记载第一个因基督的缘故被赶出会堂的人。

  法利赛人的探询完了。他们听到见证,也看到神迹,然而却仍丝毫不为所动。他们是十足刚硬、邪恶、执迷不信的。最后他们对基督的恨竟高涨到火烧般,使他们甚至出卖自己的灵魂,为要处死祂。

  在这同时,这个讨饭的人的信心尚未完全。他向基督作出正面的反应,甚至为了祂和法利赛人争辩。然而,他仍未重生。他肉体的眼睛被治好,但他心灵的盲点仍需被清除。

  心灵的神迹

  当耶稣听见那个人被赶出会堂,祂便去找他。再一次,主耶稣采取主动;那个讨饭的并没来找祂。虽然这个人是以讨饭维生的,他从基督得来的两个神迹-肉体的痊愈或稍后的救恩-都不是因他要求而来。

  这次的事件正好是神至高无上主权作工的最完美说明。救恩的产生总是由于神主动先去找罪人,而不是因罪人先找神。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五章16节对门徒说:「不是你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在路加福音十九章10节说:「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在圣经中,基督总是被描写为寻找人的救主。祂神圣的主动权使救赎成为可能,而且也经由这种主动权,人才被寻回且得救。

  除非神先寻求某个人,否则没有寻求神的(参:罗三11)。救恩首先必须由神那方面动工,绝不可能是由于人类的企图心或个人的渴望而来。这个瞎眼的人不能使自己获得视力。心灵的视力也同样需依赖神的主动和藉由神圣主权恩典的大能。

  这里有很重要的一点。在约翰福音第九章这个瞎眼的人,不是因为接触到光而得以看见。多少亮光也不能影响瞎眼的。一个瞎眼的人在白天和暗中同样是瞎眼的。世界上所有的光也不能使眼瞎的看见。惟一能治好肉体眼瞎的只有靠手术或神迹出现。惟一能改变心灵瞎眼的也只有神的神迹-不只是接触到光就够了。

  将神学传授给一个不信神的人并不会使他产生对基督的信心。他也许学了很多福音术语,并且在口头上承认真理。也许在头脑上接受一长串的福音事实。但若没有神的神迹打开他瞎了的眼及赐给他一个新心,他只是一个神学知识丰富的不信者,而不是一个基督徒。

  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救恩真是神的工作,就不会有任何缺憾。它绝不会任由一个人的行为依然故我,也不会任其心思爱好原样不动、或他的行为毫无变化。它也绝不会形成一个不结果子的生命。它是神的工作,因而必会继续坚定地从头到尾成全这工(腓一6)。

  明显地,神已经开始在这个瞎眼的人心中动工。他在法利赛人面前为耶稣辩护,且为此付上极重的代价。他从会堂被赶出去,从此和以色列人生活没有往来交通。虽然他还不完全知道基督是谁,却完完全全委身于祂。

  基督问他:「你信人子吗?」(约九35,《吕振中译本》与《新译本》)[4]。这个讨饭的人心里愿意,且有所回应。他的心已完全敞开:「主啊,谁是人子,让我信祂呀?」(36节,《吕振中译本》)。他对耶稣信任到一个地步,只要耶稣指出谁是人子,他就会立刻相信。比较这种心态和法利赛人的心态,后者以为自己什么都懂,根本不接受耶稣的指导。他们熟读神的话,又有丰富的神学知识,但可惜他们的心眼却被自负和不信弄瞎了。那讨饭的虽然还没有相信,但他的心已打开了。

  [4] 《和合本》作「你信神的儿子吗?」「人子」和「神的儿子」二词都是耶稣用来强调祂成为肉身的神性。这个瞎眼的人显然了解耶稣是在自称为神,因为他的反应就是拜祂(38节)。

  信心和神的主权是必须相辅相成的。神的主动权会负责救赎的最后结果-虽然所有人在创世之前已被选召、预定和拣选-在我们人这方面,仍需个别对耶稣基督作出信心顺服的回应。

  这个人简短、出自信心的回应很发人深省。「耶稣说:『你已经看见祂,现在和你说话的就是祂。』他说:『主啊,我信』」(37~38节)。他毫无犹豫,也不要求证据。基督已经让他的心灵之眼看见了,他一看见基督就以信心回应。

  就如肉体的医治,这是神的神迹。每当一个人明白关于基督的真理时,总是神的神迹。记得彼得的伟大告白吗?耶稣问:「你们说我是谁?」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十六15~16)。他怎么知道的?耶稣说:

「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你的」(17节)。若不是神迹打开心灵的瞎眼,就没有人能认出基督耶稣是谁。当基督打开灵魂之眼时,真理就立刻清楚了。

  这个可怜、讨饭的瞎子,一辈子都看不见什么,却十分清楚地看见神的儿子。同时,那些宗教领袖自以为什么都懂,却甚至连他们自己的弥赛亚都认不出来。心灵的看见是从神而来的礼物,使人有愿意的心、也有能力相信。

  这个人的信心之眼初开时,他首先看到什么?他看到基督是至高的主。38节说他「就拜耶稣」。就在那儿双膝跪下拜耶稣。这就是这故事最动人的高潮。这不是「使」基督成为他的主之问题;当他心灵之眼的鳞片掉落时,他就看到基督之所是,而惟一可能的回应就是立刻跪下。

  约翰福音第九章用这几句话结束:「耶稣说:『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同祂在那里的法利赛人听见这话,就说:「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39~41节)。

  心灵上的瞎眼是一件可悲的事,但更可悲的是瞎眼而却蒙然不知。这些法利赛人以为他们很懂。毕竟在神学知识上来说,他们远超过那个讨饭的人。但和他不同的是,他们心灵上的盲点从未被移去,因此无法认识耶稣。他们知道教义,但竟然无法辨识出弥赛亚。他们是瞎眼的,但他们竟然不知道。

  心灵上的看见必导致降服、敬拜的心。而心灵上的瞎眼则是更瞎、更多的罪、最终必然灭亡。再多的教义也无法帮助心灵的瞎眼;就如光无法治好肉体的瞎眼。那些被困在心灵瞎眼黑暗中的人,唯一的希望就是神打开他们属灵的眼睛的神迹。这就是神的救恩借圣灵所作的(林前二9~10)。那些得救的不需要高深的神学来教导他们明白基督是主及必须顺服祂;当他们心灵的瞎眼被移去了,这个真理就成为不证自明了。

  救恩是一种超自然、来自于神的转变-十足是发生在灵魂上的神迹。是神真正的工作,而且必定改变眼睛被打开之人的生活。一个相信的人将会看见基督是谁-拥有至高无上主权的万有之主-且救恩必定会激起先前瞎眼的人敬拜、爱慕以及渴望遵循神旨意的心。没有一样是神学教导的后果;它乃是神的灵作工在被赎之人的心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