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十三 3-4 很清晰地指出,保罗所谈到的作官的、有权柄的,人要顺服的掌权者,是赏善罚恶的官员和政权。保罗在这里没有处理如何面对极端败坏的官员、暴君和暴政的问题。保罗只谈及合理常态时的基督徒与政权的关系。「是与你有益的」的简单直译是「是为你好」!神所喜悦的常态:官员和政权对人民好,爱民,称赞行善的,惩罚作恶的,不贪赃枉法,不纵容恶人。保罗没有直接评价当时政权的好坏,保罗只是带出圣经的原则:官员必须敬虔,必须赏善罚恶,他们有高贵的身份,是神的仆人!圣经对政府领袖有五大要求:一、公平公正;二、怜悯穷人、为受冤的伸冤;三、自己敬虔,也帮助社会有敬虔和良好的风气;四、自己不贪赃枉法,也禁止贪赃枉法的人作官员;五、让百姓选立有品格的人作官员。要公正:「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重看有势力的人,只要按著公义审判你的邻舍。」(利十九 15,和合本)怜悯穷人和为人伸冤:「你当为哑巴开口,为一切孤独的伸冤。你当开口按公义判断,为困苦和穷乏的辨屈。」(箴三十一 8-9,和合本)君王的品格和敬虔至为重要:「君王若听谎言,他一切臣仆都是奸恶。」(箴二十九 12)贪,是历代失败的官员的一大弊端:「他儿子不行他的道,贪图财利,收受贿赂,屈枉正直。」(撒上 8:3,和合本)让百姓选举官员:「你们要按著各支派选举有智慧、有见识、为众人所认识的,我立他们为你们的首领。」(申一 13,和合本)新约圣经里,耶稣、施洗约翰和圣经作者都曾对某些坏领袖作出谴责和批判。耶稣一出生,希律王就充满虚伪,最后杀尽了伯利恒两岁以下的男孩;施洗约翰谴责另一位希律,因他娶了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说:「你娶这妇人是不合理的。」最后希律杀了约翰。(太 14:3-12)因这缘故,当耶稣听见希律要杀他,耶稣就公开地称呼希律为「狐狸」,最后耶稣是被希律和彼拉多联手杀害的。圣经有个案评论,但罗十三 1-5 只是谈及原则。
保罗没有处理个案,而是只教导原则,就如彼得在彼前二 13-14 谈到官员的责任就是罚恶赏善。保罗强调:作官的,要对人好,因为他是为了我们的好处而被委任的。保罗甚至称呼他们是神的仆人。「用人」(diakonos)这词在提前三 8 被翻译为「执事」。马丁路德用「两个管理」(Two Governments)来形容属灵和属世国度的不同功能:「神设立了两个管理:属灵的,就是基督藉著圣灵引领人成为基督徒和敬虔的人;属世的,就是要管束不敬虔的、作坏事的,让他们能保存外在的和平。」合神心意运作的政权不能改变人心,也不能让人信主得救,但却能管束社会的外在行为,让众人不能随意作恶害人,让社会有基本的安宁和秩序。作官的是有荣耀的身份,因为他们是神的仆人,要让行恶的人惧怕,要让行善的人得称赞。因此,我们更需要提醒作官的,他们必须赏善罚恶。若是可行,社会的领袖最好是被百姓选立,并且最好是「有智慧、有见识、为众人所认识的」,并且是公正、公道、不贪赃枉法和爱贫穷人的人。我们应该常常为官员祷告,让他们活出与「神的仆人」相称的生命、政策和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