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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巡抚的兵就把耶稣带进衙门,叫全营的兵都聚集在他那里。
29 用荆棘编做冠冕,戴在他头上,拿一根苇子放在他右手里,跪在他面前,戏弄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
31 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
32 他们出来的时候,遇见一个古利奈人,名叫西门,就勉强他同去,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
26 带耶稣去的时候,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从乡下来;他们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搁在他身上,叫他背着跟随耶稣。
27 有许多百姓跟随耶稣,内中有好些妇女;妇女们为他号咷痛哭。
28 耶稣转身对她们说:「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女哭。
29 因为日子要到,人必说:『不生育的,和未曾怀胎的,未曾乳养婴孩的,有福了!』
30 那时,人要向大山说: 倒在我们身上! 向小山说: 遮盖我们!
31「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树上,那枯干的树将来怎么样呢?」
彼拉多宣判耶稣要受钉十字架的酷刑后,兵丁就把祂带进总督府的院子,召集全队士兵来凌辱祂。罗马军队的编制,“全队”士兵大约有600人,但“队”也可以笼统指一个分队,约120至200名士兵。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当时耶稣被一大群士兵重重包围,饱受鞭打侮辱。马太和马可记叙士兵是在整个审讯完结后戏弄耶稣(参太二十七 28~31;可十五 16~20),但约翰的记载则在彼拉多判刑之前(约十九 1~3)。可能三位福音书的作者因应各自的写作目的,而把同一事件放置于受难叙事的不同地方。不过,也可能士兵两度凌辱耶稣,一次在彼拉多宣判刑罚之前,一次在宣判刑罚之后。
兵丁不单狠狠鞭打耶稣,折磨祂的肉体,更模仿罗马臣民朝拜君王的仪式来戏弄祂——脱去耶稣的衣服,给祂穿上朱红色(紫色)的外袍;戴上荆棘编成的冠冕;把一根苇子放在祂右手里;拿苇子打祂的头;吐唾沫在祂的脸上;用手掌打祂;屈膝跪在祂面前恭贺祂说:“犹太人的王万岁!”耶稣披上的外袍可能是偏紫的朱红色、或偏红的紫色,因为福音书作者提到朱红色(太二十七 29)或紫色(可十五 17;约十九 2)的外袍。两个颜色其实相当接近,在古代都是君王或上流阶层所穿的名贵衣服的颜色。士兵用“芦苇”“打”耶稣的头,芦苇应指一条长竿子或棒子。他们也把它当作君王的权杖,放在耶稣手里戏弄祂。
士兵凌辱耶稣一段时间后,就脱下他的外袍,给他穿回自己的衣服,带去钉十字架。罗马人往往要被钉十字架的囚犯自己背着刑具赴刑场,故意让街上的群众看见他们的惨况。虽然耶稣可能只须背着十字架的横梁,而不是整个十字架,但对身体虚弱的祂来说,一条大木头也太沉重了。由昨晚开始直到今早,耶稣通宵未眠,不是受犹太公议会审问,就是受彼拉多审讯。加上被士兵鞭打后流了不少血,背部布满伤痕,所以,背着沉重的十字架行了一会儿就体力不支。当时街道上聚集了许多围观者,兵丁随手抓来一个名叫西门的古利奈人,强迫他为耶稣背起十字架往刑场去。“古利奈”是位于非洲北部利比亚的一个城市。西门可能是专程到耶路撒冷守节期的朝圣者,也可能一直居于耶路撒冷或附近的城镇。马可指明西门是“亚历山大和鲁孚的父亲”(可十五 21),却没有进一步介绍兄弟二人,反映马可福音的读者(很可能是罗马教会)认识他们。如果这位“鲁孚”就是罗马书十六章13节保罗题名问安的那位信徒“鲁孚”,古利奈人西门可能后来成为基督徒;不过,现时没有足够证据可以完全证实。
一大群人沿途跟随着耶稣,当中有些妇女知道祂快要被钉十字架,就为祂捶胸痛哭。耶稣看见妇女为祂哀恸流泪,反而劝告她们要为自己和她们的儿女哀哭,因为将会有大祸患临到耶路撒冷城和城中的居民。耶稣这番话是综合撒迦利亚书十二章10至14节和何西阿书十章8节,两位先知预言宣告悖逆的子民要受审判。结果,耶稣的预言在公元70年罗马人摧毁耶路撒冷城时应验了。
“Via Dolorosa”的意思是“苦路”( Wayof Grief 或Wayof Suffering),是指“耶稣被士兵由总督府押解去各各他的一段路程”。想象你站在这条街上,凑热闹的群众争相观看耶稣走向刑场被处死,当中有人对祂吐唾沫,出言讥诮;有人眼泛泪光,为祂哭泣。你目睹耶稣戴着荆棘冠冕,肩背上的鞭伤淌着血,举步维艰在你面前慢慢走过,会有什么感受?全是因为出于对你、我和世人的爱,耶稣忍受兵丁的毒打和屈辱,背起祂的十字架踏上“苦路”。耶稣呼召人作祂的门徒时,曾明言:“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和合本》:路九23)“作主门徒”不只是一个宗教口号,我们每天的生活都要效法耶稣舍己,践行祂的吩咐。你是否愿意一生跟从耶稣?即使为信仰要付上代价,被人嘲笑或轻视,在经济上蒙受损失,也坚决走窄路不回头?
主耶稣啊!感谢你为我忍受痛苦、牺牲性命,拯救我这不配的罪人。我立志一生跟从你,天天背起十字架,委身作主的门徒。坚定我的心志,直到将来我在天家见主的面。奉耶稣基督的名字祷告。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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